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协商联席会议首次召开
2019-07-01 17:36:00   来源:南京市人大    作者:   

  5月30日,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暨第一次常委会主任协商联席会议在南京举行。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贯彻执行苏皖两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共商互联互通互融的协作机制,发挥人大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合力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
  会上,南京、镇江、扬州、淮安和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两省八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分别作交流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的共同宣言”“关于支持和保障南京都市圈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的决定”“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协作要点”。协议的签署和共同宣言的发表,标志着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协商联席会议机制正式建立。
  南京都市圈是长三角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位置重要、区位优势显著,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当下,加强都市圈城市人大协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是落实国家战略和省市委部署的必然要求。
  会议提出,南京都市圈各市人大常委会要聚焦“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体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家级现代化都市圈”这一主要目标,围绕创新资源协同融合、产业体系协作分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市场体系统一开放、智慧服务水平提升、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这七个重点领域,围绕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共同依法履职,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在具体方式方法上,将组织执法检查、专项监督、人大代表联合视察调研等活动,通过法治方式,推动南京都市圈城市加强规划对接、战略协同、市场统一、生态改善、民生共享等工作。
  此次协商会议紧扣人大工作职能定位,提出要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协同、强化区域监督工作联动、协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联动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共同组织课题研究等方面展开合作,强调议而有决、决而有行、注重实效。例如在会议发表的共同宣言中,八市人大常委会都明确表示,要突出加强在跨区域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协同和监督联动,及时制定长江保护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会议强调,都市圈人大常委会要通过主任协商联席会议这个平台,进一步拉近距离、充分交流、共同磋商、密切合作,建设好、发展好南京都市圈,为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摄影:朱占立)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