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题询问办法
2019-03-22 16:16:00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大    作者:吕晗   

  为进一步规范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日,徐州市鼓楼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鼓楼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推动了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有利于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办法》共23条,对专题询问的工作原则、议题确定、询问程序、责任机构、询问主体及对象,提问和回答方式,审议意见及落实情况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操作性可行性强,突显了专题询问这一法定监督方式的刚性约束力,具有鲜明特点:

  一是原则性强。专题询问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是选题强调针对性时效性。专题询问的选题要紧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和民生事业中的重要问题,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报告议案确定为选题。

  三是前置程序清晰。《办法》要求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在每年年初提出本年度的专题询问议题建议和相关说明,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列入常委会本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议题确定后,常委会办公室及时行文告知“一府一委两院”,责任机构及时与被询问单位联系,有计划地围绕议题提前开展调研,做好协调沟通,落实好具体事宜。

  四是内容具体。专题询问内容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工作视察或者调查研究中发现的比较重要的问题;在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相关议题时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中反映较多的问题;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围绕询问议题,通过调查研究、代表座谈会、代表接待日、群众来信来访、征求意见函、媒体网络等了解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其他途径反映的比较重要或比较突出的问题。

  五是流程清楚。专题询问一般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在委员和列席代表自愿报名、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形成询问人名单和询问内容,报会议主持人。其他委员和列席代表现场要求提问的,经主持人同意,也可以临时提问。根据议题,“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到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

  六是互动性强。专题询问采用一问一答形式,原则上每位提问人提1个问题,根据回答问题情况,可以进一步追问。被询问人应当直截了当、实事求是现场回答询问,每次回答一般不超过5分钟。《办法》还对书面补充回答和不作回答的情形做出规定。

  七是追求实效。专题询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责任机构要将专题询问和分组审议中的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形成审议意见书,报主任会议审定后函送“一府一委两院”研究落实,并要求在3个月内向常委会书面反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责任机构要跟踪督查,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供常委会审议参考。

  八是权威性高。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进行审议,并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责任机构的审查意见,必要时,经主任会议同意,可以就专题询问涉及的相关工作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

  《办法》的出台,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操作依据。今后,鼓楼区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选议题,开展好专题询问,进行重点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为开辟人大工作新局面、促进鼓楼经济社会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