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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
2017-04-18 16:27:00    来源:宣传处
 

  为了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和人大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省人大工作的优秀新闻作品,提高我省人大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每年举办一次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一)题材上应当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省各级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 

  (二)刊播作品的媒体包括: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物;市、县级人大机关主办的有准印证号的报纸、刊物;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具有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公众微信;全国、省、市、县级人大机关网站。 

  (三)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在以上媒体首次刊播。 

  二、参评作品基本要求 

  (一)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时代的主旋律,体现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新闻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准确,具有较强时效性和新闻价值。 

  (三)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四)形式新颖,制作精良,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五)有较高的阅读量、转载量、收视(听)率、点击率等,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参评作品类别及具体要求 

  (一)参评作品按以下四大类进行推荐: 

  1.报刊作品。包括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新闻版面和专栏等5种新闻形式。 

  2.广播电视作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现场直播、访谈等6种新闻形式。 

  3.摄影作品。包括单幅作品和组照2种新闻形式。 

  4.网络作品。包括网络评论、专题和访谈3种新闻形式。 

  (二)各类新闻形式的定义和具体要求: 

  1.消息。指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指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述有力。 

  3.通讯。指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论、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文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件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所做的追踪式报道,1件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5.新闻版面和新闻专栏。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新闻专栏是指报社、通讯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周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名称,位置相对固定或独立;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形式新颖,特点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 

  6.广播电视专题。是指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动用得当,有感染力。 

  7.网络专题。是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8.现场直播。是指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 

  9.访谈。包括广播电视访谈和网络访谈,是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者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动用得当。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 

  10.摄影作品。是指报社、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其中,单幅摄影作品是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组照作品是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总的要求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文字说明准确、简洁。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参评之列。 

  (三)作者署名要求: 

  报送参评作品时,作者署名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和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单件作品作者为4人以上的,均署“集体创作”;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新闻版面、新闻专栏、广电和网络专题的作者可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人员,作者为6人以上的均署“集体创作”。 

  四、推荐和自荐办法 

  参评作品采取组织统一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推荐(自荐)作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统一受理。 

  (一)各市人大机关可推荐参评作品12件,其中报刊作品类不超过5件(含人大报刊2件),广播电视作品类不超过3件,摄影作品类不超过2件,网络作品类不超过2件。 

  (二)中央驻苏新闻单位和省新闻单位每家可推荐参评作品3件。 

  (三)上一届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可额外推荐参评作品1件。 

  (四)在省人大办公厅宣传处备案的人大跑口记者每人可自荐参评作品1件。 

  各推荐单位应当根据要求,统一提交推荐作品目录和作品原件、电子版。 

  五、评选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成立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选委员会集体意见形成评选结果。 

  评选委员会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机关、省记协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和省内外新闻学教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主任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担任,执行主任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宣传工作分管负责人担任。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 

  六、表彰奖励 

  江苏人大新闻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如作品水平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奖项可空缺。同时设立组织奖,对开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得力、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评选结果,书面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评选结果同时在省新闻媒体和江苏人大官方网站上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评奖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推荐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 

  江苏人大新闻奖的奖励资金列入省人大机关部门预算,每年作出相应安排。 

  七、处罚 

  如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参评作品的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等违规问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立即组织核查。一经查实,报经评选委员会主任核批后,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责成推荐单位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参评作者三年内禁止参加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同时对推荐单位提出批评,被批评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新闻奖推荐。 

  如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和作者本人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并责成有关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该作品作者今后不得参加江苏人大新闻奖的评选活动。如发现评委有受贿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江苏人大新闻奖的评委资格,今后不再聘其担任评委。 

  八、其他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拥有江苏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 

  本办法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