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专题专栏 >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 履职纪实
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地方立法
2019-12-25 17:31:00    来源: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
  海州湾历史上一直是我国著名的海盐产区和海洋渔场,现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交汇点、亚欧陆海联运通道的重要枢纽和省内外知名的山海度假旅游目的地。随着海滨城市和临港产业的发展,海州湾海域生态环境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为保护好这片美丽的海湾,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系统谋划推进一批海洋生态保护立法项目,为保障海州湾的生态安全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一、深入调研,摸清连云港的海洋生态环境家底
  为尽快摸清连云港市的海洋资源分布情况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若干个调研组,到政府部门、沿海县区的海岛、渔村、养殖捕捞企业、大型涉海项目建设现场调研考察,对全市的海洋资源分布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研判。近年来连云新城的开发建设、30万吨航道工程的持续推进和一批大型临港重化工业项目的相继落户,对海州湾海域的生态系统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修复海岸、海岛的任务十分艰巨。临洪河口、埒子口等处于重要国际候鸟迁徙路线的滨海湿地面积不断缩减、部分海岛因建设与陆地连成一体、多条入海河流的水质很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虽然各级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程,但很难彻底扭转海州湾生态环境总体上恶化的趋势,迫切需要通过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法规制度体系。
  二、立足实际,谋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布局
  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初,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精神。2016年初将《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确定为我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开篇之作,推动建立海洋渔业资源修复制度,逐步恢复海州湾渔场的生机和活力,以彰显推进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的决心。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迅速启动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作为重中之重予以谋划推进,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确立了高点定位、系统推进的海洋生态保护立法思路,最终选取滨海湿地保护、海岛保护两个立法项目,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立法的优先项目,力争通过三部法规的制定,初步构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三、精准发力,逐步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项目
  为一片海立一部法,制定《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海州湾是全国著名的八大渔场之一,但过度捕捞、破坏鱼礁工程设施、污染海域环境的问题日趋严重,海洋环境执法部门和生态环境投资主体面临“建设无法可依,投资没有保障、损害难以处罚”局面。该条例创设了保护区划、投资经营管理体制、休闲渔业经营条件等保护和管理制度,创设了行政处罚,改变了无法可依的不利局面。为了构筑保护滨海城市生态安全的法律屏障,制定《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我市滨海湿地面积达到16.7万公顷,国际上重要的三条候鸟迁飞路线中的两条经过海州湾附近湿地,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世界遗产地预备清单。近年来滨海湿地呈现面积迅速减少、生态功能逐步减弱的趋势,围垦湿地、非法捕鸟等行为时有发生,加强滨海湿地保护立法迫在眉睫。该条例为重要滨海湿地保护建立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并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引起省内外湿地保护部门的广泛关注。为了保护我市蓝色边疆和丰富的海岛资源提供坚强支撑,制定《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江苏省有26个岛屿,其中20个基岩海岛全部位于我市,具有极高的战略价值。近年来我市在海岛的管理和保护上屡次发生暴力抗法事件,该条例从海岛保护规划出发,对具体海岛制定了分类保护措施,对各类违法行为制定了严厉的行政处罚,为保护海岛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系统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
  四、创新制度,彰显海洋生态环保立法的生命力
  地方性法规要做到实用性强,解决法律、行政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专门区分了公益性海洋牧场和经营性海洋牧场,创设了经营性海洋牧场的投资开发体制、“休闲渔业经营”模式,促进了休闲渔业旅游的发展。《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在国际候鸟越冬地或者迁徙停歇地等滨海湿地区域划定了核心区、缓冲区和外围区,针对不同区域设定不同的保护措施,有效保障了国际候鸟迁徙季节和越冬季节的安全。《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对东西连岛、竹岛、开山岛等每一个重要海岛针对性地的保护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讨行政措施在地方性法规中的适用性、适当性和可操作性,使好的制度设计通过行政措施的有效实施取得实际效果。如《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针对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的,设定了行政处罚,以督促海洋牧场经营者按照生态环境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保护海洋牧场海域生态环境不受破坏。《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创设了按只计罚的严厉行政处罚措施。《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对无居民海岛的非法侵占、使用设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非法在海珍品保护区从事养殖和采捕的提出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通过创设新的行政处罚措施,能够有效保证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管理和保护制度落到实处。近三年共查处违反三部海洋环境保护法规的行政处罚案件数十起,有效打击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保证了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