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0 14:44] [直播员]
【图片】专题询问现场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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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4:56] [主持人]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会议应到63人,实到58人,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日程安排,今天下午举行联组会议。
下面,围绕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此前,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围绕这一议题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和新闻媒体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了询问的问题。今天上午,常委会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分组审议。通过小组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有9名委员作了提问的准备。
今天下午的询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请3个小组推荐的9名委员依次提问;第二阶段,请其他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随机提问。请询问人提问时能够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对回答不清楚的地方还可以进行追问。应询人回答问题时请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抓住重点、简明扼要,每个问题的回答时间最好控制在5分钟以内,对现场难以回答清楚的问题,可以说明情况,在会后提供书面材料,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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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4:58] [主持人]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题询问十分重视,作了精心准备。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到会应询的同志,他们是:
省政府副省长 赵世勇同志
省民政厅厅长 吕德明同志
省财政厅厅长 储永宏同志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戴元湖同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顾小平同志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谭颖同志
省应急厅厅长 陈忠伟同志
省医保局局长 周英同志
省教育厅副厅长 潘漫同志
[2020-07-30 15:03] [主持人]
现在,我先开个场,向赵世勇副省长提个问题:
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社会的救助体系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应该说江苏经受住了考验的。重大的灾情,既是灾难,也启发我们思考和改进工作。我想请问:疫情过后,省政府在突发状况下,省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基本保障有什么新的思考和手段?
[2020-07-30 15:06] [赵世勇]
首先感谢燕文副主任的提问,特别是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确保不发生冲击人们道德底线的事件,这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全省各级政府迅速安排,迅速组织排查,组织发放临时救助补贴和价格补贴,提高补贴的标准,组织发放防疫物资,应该讲我们是有力地保障了这些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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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06] [赵世勇]
但是,这次疫情检验了我们社会救助体系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协同性。但是离这种紧急情况下的社会救助高效的反应机制,我们还是有一些差距的,主要是有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当中没有社会救助的内容,有的即使有,这些预案有的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可操作的一些措施。
二是现在监测的对象,主要的是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对象,这个我们是全部监测了。但是对这些边缘的人口,对他的家庭状况、生活状况,我们还没有建立信息库。
三是部门之间信息沟通,这次检验了还不是很畅。认定救助对象的环节很多,所以说现在如果需要一种高效紧急状态下对这种困难群众的救助,这种反应机制,我们认为还有待加强。
[2020-07-30 15:07] [赵世勇]
要解决这个问题,这几天我们也在配合人大在做调查,我们也在商量,我们认为还得立足于早,只有早才会做到心中有数,才会有备无患,才会快速反应。
这个“早”,我们认为有这几个早:一个是“早动手”;第二是“早发现”;第三是要“早救助”。
[2020-07-30 15:09] [赵世勇]
第一个“早”是早动手。
早动手主要在完善应急预案上下工夫,将这些困难群众急难救助,要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当中要明确救助的政策、程序、标准,包括谁来组织,我们认为这个预案当中要有这些内容。
第二是范围要扩大,对那些因为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陷入困境的人,包括刚才我说的这些边缘人口,包括老年人,包括未成年人,包括那些患重大疾病的人,还有些外来人口,我们都应该纳入到这个范围来进行监测;
[2020-07-30 15:10] [赵世勇]
第二个“早”就是早发现。
早发现,我认为有三个方面:
一个是功夫要花在平时,平时就对这些人员进行监测,要做到心中有数。
比如说要动态监测掌握他们收入有没有减少,有没有患大病,孩子有没有上学?如果一遇到突发的这些情况,我们政府部门就应该会同医院、学校及时跟进,化解这些风险。
二是部门之间一定要信息互通共享。我们就觉得有一个情况,比如说卫生和医保部门,如果发现有大额医疗支出的群众,就要把这个信息和民政部门联系在一起,第一时间让民政部门识别这些对象,符合条件的我们就要提供救助。
三是紧急状况下我们要行非常之举。常态化社会救助就是靠申请来实施的,你需要救助申请,我根据程序审批以后来进行救助,但是紧急状况下,我们要主动寻求上门救助。
[2020-07-30 15:11] [赵世勇]
第三个“早”是早救助。
就是我们的制度设计上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申请环节。现在这个申请,就包括群众的评议,包括公示,紧急状态下这样可能就不行了,能用数据说话的,避免层层填表开证明,既简便高效又规范,又符合应急的要求,让困难群众越早得到帮扶越好。
我们还在想,包括昨天我们和民政的同志在商量,如果紧急状况下,一时缓解不了的,我们也可以预发救助金下去,让这些困难群众早点儿拿到钱,心中有数,他也心中不慌。
这就是我们对这一块的考虑。谢谢!
[2020-07-30 15:12] [主持人]
谢谢赵省长。
下面,我们就请三个小组推荐产生的9名常委会委员依次提问。
现在,请杨勇委员提问。
[2020-07-30 15:14] [杨勇]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杨勇。我的问题是,在以低保、特困为主的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后,如何保障面广量大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和支出型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请问:省政府如何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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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14] [赵世勇]
感谢杨勇主任的提问。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就不得不说绝对贫困。绝对贫困是指个人和家庭依靠劳动或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简单地说,就是生活在温饱线以下的人群,缺衣少吃、缺医少房,需要解决生存权的困难群体。相对贫困是指收入高于贫困标准,但生活仍是比较紧张,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活水平没有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水平。我国绝对贫困线的国家标准去年为3200元/人/年。今年,14亿中国人将告别绝对贫困,进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新阶段。就江苏而言,2015年底前就消除了绝对贫困,目前正在实施的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实际上已经是解决相对贫困的探索和实践,目标是“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到去年底,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了相关目标任务,254.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收入均达到了6000元以上。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要求,我们认为主要靠两点:一靠发展,二靠兜底。
[2020-07-30 15:15] [赵世勇]
发展,首先是巩固好现阶段脱贫攻坚成果。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包括现在的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政策,都要延续一段时间。其次是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产业是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尽可能创造工作岗位让他们就业。第三是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让村集体组织成员尤其是低收入人员获得更多收益,实际上是“锅里”和“碗里”的关系。去年全省村集体经济平均每村的收入为180万元。全省尚有562个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8万元的村,今年省里每村扶持100万元,发展增收项目,年底将全部达标。
[2020-07-30 15:16] [赵世勇]
兜底,就是发挥社会救助在解决相对贫困特别是支出型贫困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按照“扩面、分层、提质”的思路推进。“扩面”,就是以现有社会救助对象为基础,探索将低收入群体、支出型贫困群体等纳入救助帮扶圈,把民生兜底保障的“底盘”做得更大、更厚实些。“分层”,就是根据救助对象和致困原因,分别实施不同的救助政策,建立渐退和缓冲机制,贫困程度越大的、相应救助力度越大,贫困程度较轻的、救助措施“扶一把”,形成救助梯次。“提质”,就是继续以提供现金或实物为主要救助方式,同步发展服务类救助,既可以让困难群众不花钱或者少花钱获得必要的社会服务,也能适度满足困难群众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同时能将社会力量的帮扶意愿和困难群众的多元需求对接起来,实现政府救助兜底保基本、社会力量参与促提升。
[2020-07-30 15:16] [赵世勇]
总的来讲,解决相对贫困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已经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选择了两个县(市、区)作为省里解决相对贫困的试点,包括南京高淳区、昆山市、海安市、仪征市、沭阳县、淮安淮阴区。我们将边试点边实践边总结,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加快研究提出面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
谢谢。
[2020-07-30 15:18] [主持人]
下面,请朱劲松委员提问。
[2020-07-30 15:18] [朱劲松]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劲松,来自省总工会。当前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正在复工达产的过程当中,群众面临最大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就业问题。
中央“六稳六保”把就业问题列为第一项任务,并且要求促就业举措要应出尽出,扩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请问:围绕就业救助,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帮助企业稳企扩岗?又采取哪些办法帮助群众就业创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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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21] [直播员]
【图片】专题询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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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22] [主持人]
朱劲松委员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戴元湖同志回答。
[2020-07-30 15:23] [戴元湖]
谢谢朱劲松代表!
面对新冠疫情冲击,省委省政府精准应对,先后出台了“纾政50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2条”,有关部门全力组织实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其中人社部门围绕“六稳六保”,把稳就业当作我们的头等大事,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江苏应该说是在全国比较早地实现了经济社会逐渐正常化。根据目前监测数据表明,全省企业复工率已经接近100%。
在整个工作实践过程中,我们抓了两头,一个是抓企业,就是朱代表刚才讲的围绕企业这一块,如何稳企保岗位。另外就是抓了职工这一头,通过抓两头来对冲疫情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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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25] [戴元湖]
首先,稳企保岗位,我们是打出了“减、免、缓、返、补”等政策的组合拳,减免就是减免企业社会保险金单位的缴纳部分;缓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允许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缓缴养老金,二是暂缓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返,扩大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享受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的面;补,就是对特定的重点人群就业的企业,采取就业补贴、紧贴补贴以及社保不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算了一下,全省为企业减负达到630亿,这个力度是空前的,历史上确实也没有过。
[2020-07-30 15:26] [戴元湖]
第二,如何帮助职工实现好就业。我们在疫情比较重的阶段我们采取:一是线下协调开通了员工的专列以及员工的专车,前后全省帮助企业对职工点对点的送了8万多人到岗就业。二是线上,我们开通了网上就业服务“网上春风行动”“网上百日百万招聘活动”,使供需双方能够匹配,能够见面。
在疫情进入常态化阶段以后,我们主要是实施了网上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扩大了以工代训的范围,使职工能够提技能好就业。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我们特别是对困难职工实施了一些保障。主要是对暂时还难以实现就业的那些失业的工人,把这部分人纳入到失业保险金以及失业救助金的救助范围,符合一定条件的,我们发放每个月在1500元左右的失业保险金。另外一部分,每个月可以发放750元左右的失业救助金,困难时期帮助这些困难职工渡过难关。
谢谢!
[2020-07-30 15:26] [直播员]
【图片】专题询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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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28] [主持人]
下面,请陈惠娟委员提问。
[2020-07-30 15:28] [陈惠娟]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惠娟,是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城乡救助对象中有一些失能、半失能、重残、重伤和一些特困人员,他们的生活基本不能自理,需要有机构长期护理。目前很多农村敬老院和体制内城市养老机构还不具备条件提供这种长期的护理,民办养老机构收费偏高,加上救助体系当中还没有明确支出费用,目前对这类救助对象也没有具体支出标准。请问:政府如何系统处理好这些问题,让这些群体能够有质量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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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29] [主持人]
陈惠娟委员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同志来回答。
[2020-07-30 15:54] [吕德明]
首先感谢陈惠娟委员的提问。
民政保障的救助对象到2019年年底全省大概在200多万,其中低保是81万,特困是21万,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是64万,重残的残疾人是51万。我们对民政保障救助对象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也做了一些分析,在低保对象当中,失能、半失能大概在11万左右,特困供养对象当中有3.7万有长期照护需求,3.7万人群当中有1.9万有集中供养的意愿,1.9万已经全部进入到养老院或者是敬老院。其他服务对象当中,特别是低保服务对象当中有长期照护需求的,有的到民办的养老机构、有的到公办的养老机构,有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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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54] [吕德明]
应该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江苏在养老服务方面发展的还是比较好的,到去年年底,全省有养老床位67.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是36.8张,护理型床位达到26.69万张,这些数字在全国都是排在前面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农村的敬老院目前是958家,这958家敬老院当中具备长期照料服务能力的敬老院只有123家,所以陈主任说的这个就是我们工作的短板。
[2020-07-30 15:56] [吕德明]
关于服务标准的问题,应该说三类群体当中,对特困这一块,我们特困农村供养的标准全省平均是12421元/年/人,今天上午汇报材料中已经都讲了,但是在这里面具体有多少是用于生活护理的,没有明确。其他两项,即残疾人和养老方面关于护理的都有标准。总体上跟周边省相比,我们标准的绝对值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但是有几个情况在这里向大家报告一下:
第一,我们领取养老补贴群体的人数比周边省市要大很多。去年我们全省领取养老补贴和护理补贴的超过144万,这是多于周边省,就这块全省发掉的资金12个亿。残疾人这块去年发了6.35亿。这两块加到一起就接近20亿。这个惠民政策在江苏从总量上来说,老百姓得到的实惠是不少的。
第二,有些市也做了一些探索,像苏州也规定了在供养标准当中一些护理的资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一是推进机构保障能力建设,尤其是针对农村这块,我们把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提升;二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三是在城镇推进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今年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3万户以上;四是适时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对护理标准提标问题再进一步研究。
总而言之,我们希望江苏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到普通老百姓。
就汇报这么多,谢谢!
[2020-07-30 15:56] [主持人]
下面,请李萍委员提问。
[2020-07-30 15:57] [李萍]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萍,也是来自基层的一名社区居委会主任。说到这个救助,其实应该说这也是我们平时基层社区工作的内容之一,尤其是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更是我们关注的对象。省政府的专项报告中显示:因突发疾病、慢性病陷入贫困的人口占到年度临时救助总人次的69%,临时救助制度只保障基本生活,但尚不能解决大额支出,尤其是因病而产生的支出型贫困问题。社会普遍担心会因医疗费用过高而陷入贫困。请问:如何从医疗救助角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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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5:58] [主持人]
李萍委员提的这个问题,请省医保局局长周英同志回答。
[2020-07-30 16:06] [周英]
谢谢李萍委员。
大家都知道,医疗救助是我国针对困难群众的一项兜底的保护基本医疗权益的制度安排。应该说就其本质来讲,医疗救助是解决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医有所助”。解决好这些问题,也能极大地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刚才李萍委员讲到,当前存在这个情况,是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问题。对此,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脱贫攻坚中的重要内容。新组建的医保部门将医疗救助作为重中之重,我们着力在对困难群众的“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三道防线上下工夫,着力在制度的健全、资金的保障、以及政策待遇和公共服务上进行细化落实。
应该说江苏的医疗救助这几年取得了新的成效。目前,2019年全省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群覆盖352.5万人,2019年医疗救助的人次达到971万人次。医疗救助的资金支出32亿,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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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6:06] [周英]
李萍委员刚才讲到怎么从医疗救助的角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困”,我们主要是从这几个方面来解决的:
一是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出台《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计划》;会同民政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今年又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这些政策和文件,明确了相关制度和待遇:在扩大范围上,我们把国家两类救助对象扩大到七类对象,所以刚才民政讲的这些对象全部在医疗救助当中,同时根据脱贫攻坚安排,又把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进来。比如说重点的优抚对象在里面,特困职工也在里面,还将原来重点救助对象中孤儿拓展为困境儿童,所以我们全省救助的对象达到352.5万人。在织密待遇保障网上,大病保险的待遇比普通患者起付线降低50%,待遇升高5-10%,同时医疗救助是不分病种,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70%以上都可以报销。低收入人口在县域范围内个人支付比例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
二是对困难人群做到应保尽保,现在所有的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人员都做到动态实时的保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所以去年这一块整个人数和资金都是增长的。去年缴费这一块就用了10个亿,这10个亿全是政府资金帮助困难人群参保,解决医有所保的问题。
三是在资金保障上,江苏也做到了在整个经济下行,财政收入下降的过程当中,增加保障资金的投入。今年的救助补助资金比去年增加了67%,中央和省补资金都是增加的,通过多措并举的办法,实施精准化服务,确保这些救助对象都能及时享受待遇保障,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从而帮助解决困难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问题。
最后,还要说看病难看病贵的事情,这是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我们将带着感情和责任,持续关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困难群众保障。
[2020-07-30 16:09] [李萍]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低收入人口,住院个人自费比例要求在10%以内,现在不少的困难户其实连10%的自费也拿不出来,我想请问一下省有关部门如何有效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不让我们的困难群众为看病难发愁?谢谢!
[2020-07-30 16:10] [周英]
即使兜底了保障,但是有的贫困户这个10%还是解决不了怎么办,现在主要有两条措施: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用更多的资金来救助这些人。这一块我们去年的文件当中,我们是想提高这个救助的比例。但是现在这个资金还是有平衡难度,所以我们一方面是要加大财政资金对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另外一方面,我们觉得还是不能等不能靠,要拓展资金的筹措渠道,下一步建立商业的补充保险,采取政府推动商业补充保险以及基层的互助,多措并举解决最后10%还没有解决的问题,尽最大的能力和限度来保障社会上的老百姓困难群众真正做到看病能够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
[2020-07-30 16:12] [主持人]
下面,请吴沛良委员提问。
[2020-07-30 16:13] [吴沛良]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沛良。我们从上午省政府的报告当中了解到,现在困难群众的救助诉求日趋多样化,不仅需要物质方面的救助,而且还有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以及就业能力的提高等方面的需求,这些需求很多需要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现在从调查中发现,很多特别是苏北一些市、县财政资金筹措压力比较大,也存在困难,加上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渠道比较单一,导致我们省里整个来讲救助投入相对不足,人均救助水平还比较低。请问:省财政如何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既能减轻一些市县,特别是苏北一些市县资金筹措压力,同时也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第二,如何解决社会救助资金筹措的长效机制,为社会救助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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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6:14] [主持人]
吴沛良委员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财政厅厅长储永宏同志回答。
[2020-07-30 16:19] [储永宏]
感谢吴沛良委员。
这些年来,我们全省财经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把“民生优先”放在重要的位置,这些年我们始终在加大对困难群众保障社会救助这块的投入。从2014年到2019年,全省财政投入在1000亿以上,年均增长6.3%,这个增长的速度是高于一般公共预算的增长速度。除了投入在不断增长以外,各项标准也在逐步提高。以低保为例,现在低保已经实现城乡一体,标准是725元/月/人,在东部沿海地区比较了一下,浙江比我们江苏要高,而且也实现了城乡一体,其他省区基本上城乡是分开的,江苏的标准高于福建和山东,和广东相比,我们城市的标准比广东要略低一些,但是农村标准要比它高,所以整体上标准也是在逐步提高。
[2020-07-30 16:21] [储永宏]
尽管这样,我们现在还有一部分困难群众、还有一些困难人群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苏中、苏北地区,特别是苏北地区还有一些困难人群需要加大力度。我们下一步还是从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第一,要加大省级投入力度。我们要跟相关部门一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地提高、动态调整相关补助、补偿标准,能够让群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来不断地得到共享发展的成果。作为省级财政,我们将加大这块投入,跟省级责任相适应。
第二,要不断提高市、县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县这一块从省级财政有两块资金来加大保障能力:一是有县级财力保障机制,这个资金是不对应方向,由市县可以统筹用于各方面保障;二是有一个均衡性转移支付,这两块资金每年都在不断提高,每年加大这一块份额来支持市县增强保障能力。同时,还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指导督促市县统筹好省级和中央的资金来用于地方的保障工作。
第三,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从财政来讲主要是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来参与这方面加大投入,主要包括慈善各个方面。
第四,对民生资金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把有限的资金能够用在刀刃上。
总体还是要按照总书记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民生保障作为第一优先顺序,切实做好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低收入人群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谢谢!
[2020-07-30 16:23] [主持人]
下面,请高金凤委员提问。
[2020-07-30 16:23] [高金凤]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高金凤。同时我也是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校长。我想问一个教育救助方面的问题。教育救助工作已经实现三个全覆盖,但是在调研中仍发现,教育救助政策知晓率还不够高,有的地方困难学生家长并不知道或者说并不完全知道教育救助方面的政策规定,这就大大影响了教育救助政策的落地生效。请问:省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下一步改进的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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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6:24] [主持人]
高金凤委员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教育厅副厅长潘漫同志回答。
[2020-07-30 16:28] [潘漫]
非常感谢高委员对教育救助工作的关心。
教育救助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我们教育脱贫攻坚的一个兜底和保障措施,我们要做到精准的教育救助有一个基本前提:使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能够精准地落到每一个需要救助、需要帮助学生的身上。目前,江苏的学生资助工作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全学段、全部学校和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江苏的教育资助工作也有两个特点:一是面广量大,目前全省共有在校学生接近1500万人,其中2019年接受教育资助超过230万人,总资助金额超过86亿。二是由于各个学段不同,目前我们资助项目种类多、要求各不一样,所以各不相同的教育资助政策能够精准地传达到每一个救助需求不同群体当中,确实对我们是不小的挑战。为此,各地基层学校为了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率,也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在三个层面。
[2020-07-30 16:28] [潘漫]
一是针对学生层面。我们主要是抓住一些特殊时间节点,如毕业生毕业、开学、中考、高考,还有研究生考试,利用这些时间节点把我们的政策让学生带回去。南京师范大学连续几年搞了优秀学子返校政策宣传,通过假期学生返校,把政策带回母校,带回社区和乡村。
二是针对家长层面。把不同的学段、不同项目的要求制作成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通过学校发放到每一个家长,而且我们要求每一个家长都要填写知晓回馈的回执。这方面,兴化连续好几年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学校老师、校长都上门送政策,三年累计跑了将近1.8万困难户。
三是针对社会层面。主要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营造好的浓郁的社会氛围,南京市从2016年开始连续四年开展了“资助政策进社区”活动。
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有一些效果,但是还有盲区盲点,确实有个别困难学生家长还是不知晓或不完全知晓相关政策,为此我们想下一步“三个更加”:
一是更加聚焦毕业生、新生特殊人群,特别是现在正在进行高考、中考的录取工作,就要求资助政策宣传要全程嵌入到从招生咨询到志愿填报、录取通知、新生开学各个环节。
二是更加聚焦特定人群。我们也观察到相当一部分困难家庭接受这方面政策渠道相对比较窄,理解政策能力比较弱,基础教育学段学生年轻偏小,要求我们改进宣传方式,更加贴近困难家庭,让真正困难家庭和学生能够听得见、看得懂、记得住。
三是更加借助我们社会力量,因为单靠专门学生资助队伍还完成不了这个任务,下一步要下大力气动员方方面面的社会力量,能够参与到政策宣传当中,能够把我们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氛围搞得更浓,进一步提高知晓率。
谢谢!
[2020-07-30 16:29] [主持人]
下面,请顾正中委员提问。
[2020-07-30 16:31] [顾正中]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顾正中,来自淮安市农科院。我想问一个住房救助方面的问题。目前,省有关部门对农村救助对象优先实施危房改造,通过翻建或者是维修加固等方式实施住房救助。据了解,我省危房改造实行分档补助,救助对象需要支付三分之一或者二分之一的翻建或者维修费用,有相当一部分住房困难户无法筹集经费,但是基层政府也没有相应的帮扶经费支出的依据,导致不少困难户放弃危房改造,我想请问:省政府将如何解决农村困难群体住房兜底保障问题?谢谢!
顾正中的副本.jpg
[2020-07-30 16:32] [主持人]
顾正中委员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同志回答。
[2020-07-30 16:33] [顾小平]
谢谢顾委员的提问!
一、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关心农村困难群众实施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这几年正在实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党中央部署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也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大家可能也多次在会议上听到娄书记几次讲话都说了“不能让农村困难群众住着危房被小康”,这个话讲了多次。
二、在这项工作上,国家相关部门是有明确的要求,2017年是国家住建部,还有财政部、扶贫办就发出通知,这个政策重点是对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当时是自愿申请的政策。从2019年开始,国家住建部和财政部再次发文明确,针对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对象的危房改造,由农户自愿申请调整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就是应改尽改,要兜底解决。
三、从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经过这些年共同努力,应该说到目前,全省大概有22.4万户农村危房得到改造,省里面发放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是2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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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6:35] [顾小平]
刚才顾委员讲到的针对有些困难户无法筹集改造费用的问题,省级层面是从2017年起就在国家补助的每户1.2万元基础上提高了标准,比如拆除重建,苏北是2.2万/户,苏中是2万/户,苏南是1.8万/户,市县财政也是专门列出预算,加大补助力度。另外,各地也积极探索利用社会力量,来帮助困难户筹集资金,筹集材料,包括志愿者来共同推动这项工作。
从2019年两部委明确要兜底解决,现在各地是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政府托底安置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这几个方式来兜底解决的。应该是各地都按照这个,我们省里面也是加大考核。
四、今年和当前的一些工作情况,因为危房是动态的,四类对象也是动态的,所以我们一段时间就要排查,今年1月底,几个部门排查出来的农村救助对象的危旧房,到目前为止已经解决了。最近我们也正在跟财政、扶贫,包括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近期还要组织一次排查,确保救助对象今年年底之前都能实现住房安全保障的这么一个目标。
我就回答到这里。
[2020-07-30 16:36] [主持人]
下面,请周相民委员提问。
[2020-07-30 16:36] [周相民]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周相民,我想问一个健康扶贫问题,我们卫健系统采取了哪些措施,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方便就医治疗?
周相民的副本.jpg
[2020-07-30 16:38] [主持人]
周相民委员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谭颖同志回答。
[2020-07-30 16:41] [谭颖]
感谢周相民委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关心。
健康扶贫工程列入了省政府打赢打好攻坚战的八项行动之一,卫健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会同民政、医保、财政等方面来完善政策、细化措施,特别是围绕着如何实现更加便利、有效、合理控费,以及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来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从目前监测情况看,基本上实现了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同时费用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低收入人口在县域范围内定点医院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从2016年的32%下降到目前8.5%,平均个人负担从2016年1365元下降到目前448元。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把握:
一是在完善服务体系上下功夫。专门选择了636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来提供服务,同时为每一个低收入家庭都配备了一个家庭医生的健康管理团队,来负责做好就医的引导,包括像医药费用报销的协助工作,实施全程服务。
二是在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上下功夫。实现两个百分百,也就是把277万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口相关信息,特别是健康信息和医保支付信息系统,以及医院的HIS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实现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在所有定点医院专门设了一站式结算的服务窗口,当住院患者入院时要去专用窗口刷卡,免付住院预付金,住院期间开通了绿色通道,出院时对所有我们的保障待遇一次性结算,个人只要支付自己自付的负担部分费用。
谭颖的副本.jpg
[2020-07-30 16:43] [谭颖]
三是在规范诊疗行为上下功夫,也就是从源头上来降低负担,主要是通过把有效控制费用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里,引导医院能够科学地施治,特别是强化临床路径管理、优化诊疗方案,努力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在药品使用上,主要首选是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里的药品,有效控制在医保目录之外的自付部分药品,同时实施信息化管理来对诊疗行为进行监控,干预不规范、不合理的一些诊疗。
    四是在专项救治上下功夫,使得大病患者能够看得上病、看得起病。从2017年起,把白血病在内的20种大病列入到了专项救治范畴,2018年在全国率先扩展到了30种大病,专门成立有关专家指导组,也制定了专病治疗方案,搭建起了疑难重症会诊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围绕着能够就近就医,大力提升县医院诊疗能力,主要是通过对口支援的全覆盖,所有三甲医院对县医院实现对口支援全覆盖,另外通过专家资源下沉,以及专科联盟的建立,来提升县医院专科诊疗能力。到去年底,有60%的县医院已经晋升到了三级医院,在去年全国评估中,我省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在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两个达标率中间名列全国第一,目前白血病和先心病两个病之外,其他大病在县以内都能够进行治疗。从2017年到现在,有286400人次开展了专项救治,我们医院在规范诊疗同时也进行主动减免费用,共63500万元,这是一个持续任务。下一步将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的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对费用的有效控制,从根本上更好地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相应任务,作出我们卫健系统的贡献。谢谢!
[2020-07-30 16:44] [主持人]
下面,请张慎欣委员提问。
[2020-07-30 16:44] [张慎欣]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慎欣。我想问一个应急救助的问题。今年以来,新冠疫情爆发直到今天还在持续。最近,各地的洪涝灾害又频发,无论是大疫还是大汛,都需要各级政府迅速调动各方力量投入紧急的救灾工作。请问:在这些灾害发生时和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是如何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应急救助,妥善安置灾民,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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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6:45] [主持人]
张慎欣委员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应急管理厅厅长陈忠伟同志回答。
[2020-07-30 17:09] [陈忠伟]
感谢张委员对应急工作的关注!应急管理厅是机构改革之后新组建的部门,应该说承担着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任务。应急救援是我们的职责,两年多以来,我们感受到灾后的救助工作就必须做好灾前的各项工作,统筹好应急救灾的全链条各方面:
第一个阶段叫备战阶段“四个备”,要备好预案,各个部门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灾害发生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第二个是物质的准备,要根据我们的情况备齐备足应急救灾物资。省里面目前有四大类三十种十八万件可随时调用。
第三个是队伍的准备,我这里的队伍主要指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员队伍,目前我们配置了2.9万信息员。
第四个是协同的准备,要和相关部门会商联动,这是准备。
第二个阶段是要临战阶段,为什么说是临战呢?因为大多数自然灾害是可以预测的,我们预测到灾害即将来临的时候要做两件事情,一个叫应急避险,比如说去年的利奇马台风,今年我们都能提前预计到哪个地区会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我们可以提前让人员转移规避风险。
第二是前置救援力量和物资,提前把救援力量和物资放到重点可能发生问题的地方,今年根据疫情我们对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了前置,对宜兴市、太湖进行了三个救援物资的点,这个就是临战阶段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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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11] [陈忠伟]
第三个阶段就是实战阶段,灾害发生以后要做好三件事情:一是要及时启动救灾预案,今年我们首次启动了防灾救灾的四级应急预案;二是要发放救援的物资,从今年防汛的情况来看,比预案的速度还稍快一些。比如说上一周淮安、盱眙的蓄洪区要撤1万多人,我们第一时间派了一个救灾的工作组带着物资到了盱眙,群众一转移到安置点立即就得到了救灾和救助。这个时候的救助有一个标准,叫“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安全的住所,有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这是我们基本救助的“五个有”。
灾情基本稳定以后,我们要精准持续地开展救灾活动。应急厅职责范围之内,要救助六类,应急救助、住房倒塌住房维修、冬春生活困难、旱灾、住房重建,以及有人员的扶助工作。
应急部门在及时发放救灾资金,帮助救灾的基础上,我们还配合住建和资源部门开展灾后的重建、生产秩序的恢复。
这是我们的四个阶段。
在救灾过程当中,我觉得我们要发挥抢险和救援一体化,我感觉有三个要做到:
一是救灾要有速度,灾情就是命令,要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救助。
二是灾民救助要有温度,我们要应救尽救,应保尽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第一时间送到灾民的手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收到黄石的求助,我们第一时间把救援物资送过去,体现江苏速度,体现江苏温暖。二是在救灾标准上,在不违反国家规定下,提高一定的救助标准。
三是灾后重建要有力度。在灾后重建的时候,要结合美丽乡村和农村住房改善,加大统筹重建的力度。
我就汇报这些,谢谢!
[2020-07-30 17:13] [主持人]
3个小组推荐的9位委员提问就到这里。下面,我们进入第二阶段,请其他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随机提问。机会难得,欢迎大家踊跃提问,如有问题请举手示意。好,举手的人比较多,我手中有一个代表席位图,我看了一下,就请冯兴振代表提问。
[2020-07-30 17:16] [直播员]
【图片】踊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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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17] [直播员]
【图片】踊跃提问
举手提问02的副本.jpg
[2020-07-30 17:17] [直播员]
【图片】踊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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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18] [冯兴振]
我是省人大代表冯兴振,来自徐州矿务集团。我想问一个低保政策方面的问题。我在基层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个情况,一户低保户三口人,父母均因病残丧失了劳动能力,一个女儿刚大学毕业,找了一份工作一个月也就是2000多元。但由于有了这2000多元的收入,这一家的低保被取消,目前生活非常困难。请问:省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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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19] [主持人]
冯兴振代表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同志回答。
[2020-07-30 17:20] [吕德明]
首先非常感谢冯兴振代表的提问。
家庭收入状况和资产状况是城乡低保进入和退出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城乡低保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就是随着享受低保家庭的收入状况和资产状况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这是一个正常的机制。用2019年数字来看,去年退出城乡低保的14.57万人,其中因为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退出低保的是8.6万人,占到59%。就是说60%左右是因为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对于这个家庭退出低保,首先我们还是对存在的困难表示同情,同时我觉得为这个家庭感到高兴,通过家庭的努力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帮助,这个家庭终于走出了最低贫困线,家庭生活发生了变化,尤其是这个孩子已经工作了,通过教育扶贫阻断了代际传递的贫困,应该说今后他的家庭生活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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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21] [吕德明]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确实发现低保制度设计中,特别是收入核定过程当中,刚性过刚、柔性不足的问题,我们采取相关一些修补措施。
首先,对于因就业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但在低保线2倍以内,家庭又主动提出要退出低保的情况,给予三个月的“缓退期”。这是一个修补的政策。
第二,对农村建档立卡的低收入户当中的低保对象,由于创业、就业、产业扶贫超出了低保线,但是又在低保线2倍以内的,在脱贫攻坚期中给予不超过两年的“渐退期”。
第三,对于因就业家庭收入增加的,推出“收入豁免”政策,就是他创业、就业过程中的一些必要成本可以在收入核定过程中给予扣除。
希望这个家庭对照相应政策来看看。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贫困户“扶上马”,如何解决“送一程”的问题,应该作为我们来思考的一个课题。所以我们有两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对退出低保的家庭进行回头看,列入动态监测范围,就是行注目礼、回头看这个时间稍微长一点。
第二,建立低保退出与慈善救助和临时救助无缝衔接的机制,使他们能够有相应的过渡期,能够使我们低保工作更具情感,更有温度。
我就汇报这么多。
[2020-07-30 17:23] [主持人]
下面,请继续举手提问。
好!请省人大代表孙阿宝代表提问。
[2020-07-30 17:23] [孙阿宝]
我是省人大代表孙阿宝,来自盐城市盐都区,是一个家庭农场的农场主。
我想问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救助的问题,在养老保险救助问题上,我们在平时的调研中发现,有一些人因为家庭比较困难,还有一部分人是对养老保险的意识不强,一直还没有买养老保险。我想请问省有关部门,对这一群人如何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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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25] [主持人]
孙阿宝代表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戴元湖同志回答。
[2020-07-30 17:26] [戴元湖]
谢谢孙代表!盐都,我在那边工作过。目前,我们在政策的覆盖上,对已经认定的城乡低保户以及特困人员,做到政府兜底,全额代缴、应发尽发。对这部分低保的以及特困人群的群体,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由政府给其缴纳每年不少于100元的保险费;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由政府给他发放全省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江苏今年最低标准是每个月160元,今年财政还是相当困难的,但是在去年148元的基础上又涨了12元,达到了160元。这部分人都是可以享受的,由政府直接发。在经办上,只要是这部分人已经是认定的,这个信息我们掌握了,就不需要他们自己去申领,由人社部门根据得到的人员信息,主动地去给他们办、去服务。
这是一个基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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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28] [戴元湖]
但是孙代表刚才讲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是一种自愿参保的一个保险,加上我们的工作中可能宣传、引导还不够到位,确实也有少部分的可能是漏保的。对这个问题,我们也在采取措施,主要是两个。
一个就是在信息比对上及时。这个信息比对,关键是跟民政吕厅长这边的人员信息要进行及时比对分析。因为这个认定是在民政条线,认定好了以后,我们如何及时地把这个动态的、经常会变的信息掌握到手。掌握到手以后,我们才能主动上门进行服务。只有做到这一条,才能真的做到一个不漏。
第二,就是如何做好宣传引导。这部分人群里面,事实上也涉及到吕厅长刚才回答的那个问题,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金,因为这个数额不大,但是领到了以后,他担心不能认定为低保户。这个也是我们工作中宣传解释不到位,这个确实是不影响的。但是如果他们有顾虑,我们就采取办法,现在已经跟相关的部门商量,确定暂时不把这个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部分记入到他的收入里面,这样就可以做到不影响他的低保户认定。
养老保险有遗漏的,就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是有不到位的,因为政府的政策已经全覆盖了,我们还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谢谢!
[2020-07-30 17:29] [主持人]
下面,请大家继续举手提问。
好!请别纯海代表提问。
[2020-07-30 17:31] [别纯海]
我是省人大代表别纯海,是淮安市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调研发现,农村中有一些贫困户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有些救助对象家中缺少基本的生活用品和家用电器,与周边居住的人群相比,在生活质量上反差比较大。请问: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下一步如何改进社会救助的内容和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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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33] [主持人]
别纯海代表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同志回答。
[2020-07-30 17:33] [吕德明]
首先感谢别纯海代表的提问。
农村贫困户的一个特点不仅表现在他的就业、创业、创收的能力弱,家庭的资产状况弱,而且也表现在他家庭资产的积累弱。所以在平时工作当中,特别是在走访过程当中,也看到一些贫困户,尤其是农村的一些贫困户家徒四壁,每当这个时候,我们心里也是非常不好受,总觉得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希望通过低保来解决他的家用电器的事情既不合规也不可行。怎么解决呢?我觉得要发挥社会救助的协同和综合效应。 
[2020-07-30 17:34] [吕德明]
首先,可以把这个贫困家庭的家用电器和基本生活用品需求打成若干个包,然后向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来发布,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来认领,通过慈善的力量、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政府想解决又不好解决的问题。
第二,要分析这些贫困户家庭致贫返贫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如果是创业就业的问题,那就是有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如果是家里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教育的问题,有教育的扶持,另外还有因为医疗的问题、残疾的问题,这块还有一些医疗救助,使这些家庭能够摆脱贫困状态。
第三,要发动基层“两委”组织和相关人士与这些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通过正常帮扶以外,还要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能力。
第四,对于民政部门来说,也要加强相关政策前瞻性研究。刚刚您说到的问题,我们也发现有些贫困户家里面有家用电器,但是舍不得用。对于低保户当中家庭能源的补贴,从现在我们掌握全省情况来看还很低,如南京每月每户电费补贴15度,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家庭家用电器的使用,下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对这些标准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持续改善贫困家庭的生活。
我就汇报这么多。 
[2020-07-30 17:35] [主持人]
下面,请继续举手提问。
好!请沙安勤代表提问。
[2020-07-30 17:36] [沙安勤]
我是省人大代表沙安勤,来自泰州兴化市农业农村局。我的问题是,在有的地方学校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对被救助学生及家庭情况进行了公示,反而导致部分学生和家长不愿接受教育救助。主要是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学生和家长担心受到歧视,在同学中显得没有尊严。为此许多专家和教育工作者呼吁取消这个公示制度。请问:省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下一步该采取什么改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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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37] [主持人]
沙安勤代表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教育厅副厅长潘漫同志回答。
[2020-07-30 17:38] [潘漫]
感谢沙代表的提问!
公示也确实是一直困扰我们基层救助工作的一个问题,目前我们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设置公示这个环节,这个主要的依据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困难学生认定的一个基本的工作指导意见,主要目的也是想通过公示能够真正让困难的学生、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获得救助,最大限度地能够杜绝冒领、虚报困难补助或者助学金这种现象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目前发现的虚报、冒领的现象大多是通过公示这个环节发现的。因此,我们也觉得在当前家庭经济数据共享不充分,特别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的情况之下,公示这个环节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也是必要的。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正如刚才沙代表所说的,有一些救助对象因为担心公示之后遭到歧视,甚至因此而不愿意接受救助,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首先反思可能在具体操作过程当中缺乏温度、也缺乏周密的考虑。为此,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我们刚刚在全国率先修订了《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在认定办法当中我们要求改进公示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开展公示,同时特别强调在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和困难家庭的个人信息,包括隐私。而且公示结束之后,要求立即去除相关信息。
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有很多学校也做了一些探索,比如有的把公示范围就控制在班主任、少数知情学生。有的学校根据一些特殊情况,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采取免除公示的这些做法。比如今年疫情期间,苏州大学开启了防疫特别资助通道,半天时间就把重灾区学生的特别困难补助发放到位,免去了申请、公示环节,效果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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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40] [潘漫]
下一步围绕公示这个环节更有温度,我们想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要精准识别困难学生。主要是两类:一类就是建档立卡低保户,还有孤残特困供养,就是特中之特、贫中之贫的,我们专门建立一个特困学生数据库,和有关部门的数据互通,争取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学生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如果按照这个信息库来做,低保户学生入校之后,他的学校在线上第一时间能够比对出来,把他的相关信息完全掌握,提前和这个学生进行联系,开展针对性救助,而这名学生是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第二类对象就是相对困难的这部分学生群体。我们初步制定了一整套量化认定相对困难学生的指标体系,准备运行江苏省学生资助的申请平台。这个平台上线运行之后,我们基本能够实现无纸化申请,同时在全省能够把相对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有一个相对的统一。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就是加强对学生资助的信用关注,我们已经把学生资助信用管理纳入到2020年江苏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清单,主要想通过申请审核资助,实行全过程的信用管理。
我们想这两项工作能够做到位了,在不远的将来可以实现淡化甚至取消公示,或者用我们的信用承诺来代替公示,解决多年困扰我们的这个问题。
谢谢!
[2020-07-30 17:42] [主持人]
请朱菊萍代表提问。
[2020-07-30 17:42] [朱菊萍]
我是省人大代表朱菊萍,来自省社科院泰州分院。据调查了解,目前我省享受低保救助的人数是81.38万,占全省总人数比重为1%,低于省情相近省份的比例。请问:省政府有关部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对低保对象的掌握上是不是存有偏差或者说存在漏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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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43] [主持人]
朱菊萍代表的这个问题,请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同志回答。
[2020-07-30 17:45] [吕德明]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应该说这个问题非常专业,我争取能够在5分钟内回答好这个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汇报几个数据:2017年,江苏低保人数占人口比例是1.5%,跟你刚刚讲的周边省市的比例是一样的,甚至还要高一点;2018年,占1.14%;去年(2019年)低保人数是81.38万,占1.04%。无论是总量还是占比,都在下降。所以怎么看?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已经发现这个问题,也作了深入分析和研究,感觉到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
第一,归功于这几年持续鼓励创业就业增进居民的收入,从退出低保的人数来看,有80%是因为家庭收入增加和家庭资产增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刚刚在回答前面一个问题时就讲有59%因收入增加退出低保,另外因为资产状况发生变化而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0%,加在一起是79%,这应该是得力于各级党委政府增加居民收入的一些举措。
第二,从2018年7月份开始,江苏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这个核对系统实现了民政部、省、市和县四级连通,对接省10个部门和43个相关金融部门。这些家庭除了存款以外,买的股票,办的企业、投资等等全部能够核出来,这个系统非常强大,涉及16大类121个子项数据,最大功能可以每天核到5万人次。这两年来,我们已经核了229万人次。通过核对,除了刚才讲的资产状况和收入状况正常动态退保的以外,还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总共7.7万户次退出了低保,应该说精准性在进一步提高。
以上是两个主要原因。 
[2020-07-30 17:47] [吕德明]
我们也从两个方面反过来看比例是不是很低。
第一,看低保标准的绝对值。我们去年全省低保平均标准是725元,城乡是一体的,这和东部省份比,我们处在第三,浙江是第一,广东第二,我们是第三。
第二,从低保标准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这个占比我们在全国东部省份排在第二,比广东低,但比浙江高。城市占到18.4%,农村占到41.7%。所以倒推过来看,江苏低保的比例是合适的,而且我也很负责任地说,江苏不存在群体性漏保的风险,所以这些数据说明江苏社会救助的质量是高的。从2019年民政部委托第三方对全国社会救助绩效评估来看,江苏排在全国第二位,东部省份第一位,这块儿我们是被民政部充分肯定和表扬的。
当然,低保这项工作是改善群众基本生活的,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我们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特别是在收入核定方面进一步完善;二是要发挥低保的协同效应,与其他各种保障进一步完善和协同;三是要进一步推进低保改革,深化温情社会救助改革,使低保工作更具情感、更有温度,尤其是要利用大数据一些资源和手段,建立低保对象主动发现、主动瞄准的机制,动态化地来完善和调整我们低保政策,使江苏的社会救助工作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
谢谢您的提问! 
[2020-07-30 17:48] [主持人]
刚才小敏主任一直提示我,洪素琴代表一直在举手示意提问。
好!请洪素琴代表提问。
[2020-07-30 17:48] [洪素琴]
我是省人大代表洪素琴,来自镇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会。从前面大家询问的问题中,我感到救助对象的服务兜底保障是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我想提一个“十四五”财政投入问题,就是如何在“十四五”规划中加大对专业护理院建设和农村敬老院护理化改造的支持力度,提高救助对象的护理补贴标准和护理床位的补贴标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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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49] [主持人]
洪素琴代表提出的这个问题,请省财政厅厅长储永宏同志回答。
[2020-07-30 17:52] [储永宏]
感谢您的提问!
江苏从老龄化程度来讲,是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所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从我们财政部门来讲,也是我们支持的一个重点。这几年,每年省本级安排的财政资金在8个亿左右,去年全省为体系建设这一块一共安排的资金在30亿左右,整体上还是在不断地加大力度。
刚才您提到的几个数据,一个是专业护理院,专业护理院,我们江苏在全国数量是第一,大概有246个专业护理院。这个专业护理院现在从政策上来讲,一个是纳入到医保的定点机构;同时,民政也是对养老服务机构,从医保资金和财政的资金都有一些安排。这个是按照床位,自建的补到1万,改建的补到5000,医保定点大概一张床位是90-120元。
还有一个农村的养老院,全省900多个养老院,但是养老院的水平还比较低。今年7月份,民政厅、发改委和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也出了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是通过三年时间,进一步地提升农村养老院的基本保障能力。各级财政要按照这个计划投入保障好。
再一个,护理对象的补贴标准,2014年省里面制定了一些标准,现在回过头来看,从执行情况来看,全省各地都超过了这个标准,苏南的标准可能更高。但是看这个标准还是偏低的,执行中可能会稍高一点。“十四五”期间,财政厅,一个是配合相关部门,首先把这个养老服务体系的规划做好。财政部门根据规划来安排好预算资金,确保每年的资金要到位。
第三个,就是标准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要适度提高,我们财政部门配合相关主管部门一起积极做好工作,让我们的困难群体、老年群体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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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7:53] [主持人]
各位委员,同志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询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委员、代表的提问,感谢赵世勇副省长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应答。如果各位委员和与会代表还有什么问题,请会后提出来,我们一并转交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下面,请省政府赵世勇副省长讲话。
[2020-07-30 17:55] [赵世勇]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刚才又进行了专题询问。这是在今年这个特殊年份,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唯一一项专题询问,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的高度关注和关心,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我们感到,询问紧扣党委的关注点、群众的关切点、工作推进中的关键点,既有困扰困难群众的现实问题,也有优化救助方式的具体问题,还有建立长效机制的前瞻问题,体现了“为人民而问”的理念;回答提问的过程,是我们深化思想认识的过程,是检视问题差距的过程,也是进一步明晰工作发力点的过程,对改进政府工作非常必要、很有帮助。我们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为重要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多地倾听各级人大委员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针对指出的问题,抓紧研究对策举措、完善制度设计、推进工作落实,更好地履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责。下一步,将着力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2020-07-30 17:58] [赵世勇]
第一,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体现的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厚度、政策温度,以及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困难群众保障工作,总书记尤为牵挂困难群众,多次强调要做好保基本民生工作,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防止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救助。省委、省政府将“边缘群体存在社会救助漏底风险”列入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清单,着力推动问题解决。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制度兜底性和基础性要求,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思路,既尽力而为、也量力而行,着力构建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效覆盖、梯度合理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让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第二,在落实政策上再深入。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底线和社会公平正义,是政府必须编密织牢的民生安全网。当前,我省兜底保障仍面临三个方面风险:一是我省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为1%、比例偏低,部分边缘群体未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少数群众基本生活可能陷入困境或返贫;三是夏季洪涝、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多发,致使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我们将把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底线任务和刚性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应救;突出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加大排查力度,掌握生活状态,确保有人问、有人管,牢牢守住民生安全底线;加强洪涝、台风等灾情严重地区人员摸排,第一时间组织救助受灾群众,保障好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督促各地将低保政策、困难人员就业支持政策、医疗救助政策、残疾人帮扶政策等落到实处、落到人头。
[2020-07-30 18:02] [赵世勇]
第三,在脱贫攻坚上再发力。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尽管我省通过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6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全部达标、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也全部达到18万元,但基础还不够牢固,返贫的风险依然存在。近期,全省共排查出2.55万户、7.83万易返贫、致贫人口。已脱贫低收入人口中,患大病的占6.5%、患长期慢性病的占22.6%。我们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社会救助的兜底脱贫职能,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按程序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按照“三保障”的要求,扎实做好专项救助工作。进一步促进稳定脱贫,督导各地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提高低保、特困等救助标准,同步提高补助水平;扩大保障对象覆盖范围,继续实行低保缓退渐退,让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核对平台,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视情适当延长定期核查动态管理时限,增强低收入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四,在制度改革上再深化。今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推动出台一份务实管用的高质量政策文件,惠及全省困难群众。我们将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推动救助对象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救助模式从物质型向“物质+服务”方式转变,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推进具有江苏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定型。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社会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让困难群众求助只进一扇门;加快实施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麻烦;进一步优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情救助、智慧救助。
最后,再次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各位主任、秘书长、委员、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贯彻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实好整改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百姓福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20-07-30 18:08] [主持人]
各位委员、同志们,今天下午的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围绕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共提出了16个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都是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中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彰显了“为人民而问”的理念。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讲得很诚恳、很实在,虽然是即问即答,但都针对问题提出了明确而积极的解决方案,回应了委员和代表们的关切。在一问一答、真问实答中,展现了双方共同的为民情怀。相信通过这次审议和专题询问,必将对高质量推进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0-07-30 18:10] [主持人]
最后,我就本次专题询问的后续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一项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性质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经济形势向好时,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经济发展遇到困难和挑战时,更要重视民生保障,关注困难群众生活。今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要确保小康路上一户不少、一人不落,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尤为重要。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以社会救助工作的显著成效彰显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
[2020-07-30 18:12] [主持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人大开展专题询问,不是为了问“倒”厅长们,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在这次审议和询问中,大家充分肯定了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的这些问题也反映出,对照新时代民生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我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止于“答”。希望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本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在审议、询问中关注的问题带回去进一步深入研究,采取更加精准务实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认真兑现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承诺。会后,请省人大社会委尽快把本次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回答的内容整理出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送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审议意见落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对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2020-07-30 18:15] [主持人]
三、加强系统谋划,进一步完善制度供给。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从长远讲必须强化制度供给,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有条件、有实力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要按照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完善我省社会救助体制机制,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社会救助地方立法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系统集成,为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省各级人大要发挥“两个机关”的作用,综合运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法定职权,合力推动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人大力量。
今天下午的联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