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方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方面5项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6、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5、根据需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
1、省市联动检查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
2、检查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
3、检查省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发挥专家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水平。
五、加强人大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推动和促进信访问题的公正解决。同时,针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一些重大的、突出的、带有倾向性的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提供信息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