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新闻广播 | 《江苏省消防条例》通过审议 为消防安全加上“保险栓”
2023-01-12 20:0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消防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更好贯彻修改后的《消防法》,深化落实消防执法改革,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今天(1月12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消防条例》,《条例》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火灾预防等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消防条例》共分8章94条,《条例》新增消防安全责任一章,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等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消防安全委员会扩展到乡镇街道,明确消委办设置要求和具体任务。

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近年来,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安全风险突出。去年11月,江苏省就印发《通知》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此次《条例》中对“健全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又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部署和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消防审验和消防安全检查协同、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信用激励惩戒机制,补齐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缺项’。此外,对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单位专业处置队伍和专用资料箱、消防员电梯维护、电动车停放与充电、建筑外墙外保温消防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介绍说。

为了全面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江苏省持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此次《条例》中提出的“健全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为系统解决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顽症痼疾提供了政策支撑。《条例》全面系统规定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设立消防公益基金,增加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规定,明确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保障机制和职责。

当然,消防安全工作也离不开消防宣传的积极配合。此次《条例》明确,有关部门要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活动,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将消防宣传教育阵地由科普教育场馆、固定宣传设施延伸至互联网等媒介;明确将消防知识编入教材,统筹安排师资、教材和课时;分别对政府、单位、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以及个人参加消防演练作出规定。”冯雷表示。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王德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