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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健忠代表:建议小区配建电动车充电场所
2020-05-27 15:23    来源:扬子晚报 | 原文链接    作者:徐郁华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的问题一直困扰很多家庭,私拉电线充电,也极易引发火灾。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泰兴市分公司城区分局局长、江平路支局支局长何健忠呼吁:“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问题,看似小事,但它直接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容忽视。建议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作为基础设施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
  他建议,对新建住宅小区、公寓等居住区建设规划时,同步按住户规模的一定比例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并列入验收标准。针对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缺失的情况,可以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设置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针对部分住宅小区已规划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却没有得到合理使用或存在物业管理部门擅自改为他用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责令整改,同时配套充电设施及安全管理设备设施。
  何健忠认为,可以引进有资质的企业建设充电设施,用户按照自愿原则使用付费。何健忠还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及物业企业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具体职责,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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