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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希萍:关于加快《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的建议

  

  2013年,国家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建议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征求的意见尽快完善,加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步伐并尽快出台,这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收费公路发展,制止公路“三乱”现象,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建议在修订时充分考虑以下方面:

  一是体现推进公路“两个体系”建设,即“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通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提供快捷、高效服务的收费公路”。要实现此目标,在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时,必须进一步深化公路管理体制,尽快出台指导地方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逐步实现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非收费公路的建设与养护资金需求。

  二是合理确定收费公路期限。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都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审查批准的。但是,一些早期修建的四车道高速公路为缓解拥堵现已扩建为八车道,为此增加的投资和贷款已经超过最初建设成本,同时还产生了新的投资和债务,如何合理地重新核定其收费期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是推进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公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其公益性并不因为筹资的方式是收费还是收税发生变化,都应全面实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规范透明管理和科学可持续发展。

  四是明确收费公路“统贷统还”具体政策。在实践中,收费公路收费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单一公路建设项目自收自支,实行独立核算的方式;另一种是多个项目共同核算,实行“统收统支、统贷统还、交叉补贴”的方式。统贷统还一是可以在全省(区、市)范围实施统一的收费标准,避免因公路造成价差异导致的不同路段收费标准的高低不同;二是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争取利率优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整体收费公路网的收支情况更加清晰透明,有利于合理控制建设速度,降低债务风险。但现有的法律中,对统贷统还如何具体操作还不明确,亟待修订时加以细化明确。

  五是提高通行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与一般公路相比,收费公路在满足公众的通达、安全、可靠等基本需求之外,还应提供更多、更好的可选择服务,特别是更人性化、便捷化的服务,除了推行全国范围ETC联网不停车收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节假日免费放行等措施外,还应在信息服务、交通广播、服务区、救援服务、应急抢险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统一、标准、规范的公路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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