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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进进: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建议

  

  据统计,2013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到2.36亿,对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带来了日益严峻的挑战,在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等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存在跨地区间社保部门因信息不共享而产生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困难、农民工养老保险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养老保险参保率、参保知晓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等一系列后果。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及现实中大规模的人员变动、城市改造等原因,出现许多人口迁移、人户分离的情况,导致各类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衔接不畅,缺乏动态的跟踪管理。
  为解决社会保障管理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加大管理力度的方法和措施,2012年7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的要求,2014年2月,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而使加快建成包括城乡居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系统更显得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1、总结各地的探索经验,加快体系建设步伐。鉴于这种因多主体信息不共享而产生的养老保险问题,部分省市已初步形成了互通机制,实现了区域化的信息共享。如2009年至2010年,苏浙皖沪三省一市达成了 10 项合作协议,分别涉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业务经办及信息共享,接下来还将争取逐步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及就医信息共享,异地就医费用联网结算或委托报销。加快形成长三角协调统一、联动发展的劳动力市场,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全国多个省份为加强当地的社会保障工作,纷纷建立了省级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在省内实现了“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数据共享”的目标,通过全面铺开省、市、县、镇、村六级信息系统网络,统一办理“收、发、管”各项业务,初步实现信息化、规范化操作的良好局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省内能够较好实现“省集中”,是数据集中和系统集中、纵向集中和横向整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省内的有机结合。
  2、尽快建成全国统一的社保信息管理体系,是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保障信息资源由“省集中”升级为“国集中”,能够为农村劳动力及自我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提供有力保障,有助于推动城镇化战略,同时也能够为包括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等在内的所有公民提供更具可操作性、更安全、更便民的平台支撑。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也方便对全人群信息进行核查,有效解决数据和信息覆盖面不够、数据不准、时效性差等问题,避免重复参保及骗保现象发生。另外,可利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通过研发新的软件系统和系统升级等方式,进一步,在国家层面,将人社部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接、资源共享,从源头上进行预控,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民生保障一卡通的“大社保”伟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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