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会议专栏 > 全国人代会江苏团 >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 议案建议

朱善萍代表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6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今年时机成熟了,我连续6年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建议终于可以提交了。”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特级教师朱善萍说。专业背景的优势,让朱善萍调查研究更为专业,除了在省内走访调研,她还专门收集了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记者在朱善萍的材料上看到,将国外的法律法规与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条一条对照研究,写满了注释,透露出非常严谨的工作作风。

  朱善萍介绍,修订意见主要集中为四个方面,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家庭保护,监护人不能缺位。”朱善萍认为家长尤其是父母的直接监管责任不容推卸。“我国的现行法律要求监护人不能缺位,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责任必须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人代为监护,但是现在很多委托给老人,他们除了让孩子吃穿,其他的很难照顾到,这一方面法律要强化。”此外,朱善萍认为,学校保护要加强,对学生的应急、消防、急救、校园安全教育要纳入常规课程。

  
【收藏本页】【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使用帮助|网站地图|网站概述|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