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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光蔚:关于制定终身教育法的建议
2018-03-08 12:14: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案由: 

  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八部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之(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阐述到:“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 

  终身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学历补充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文化艺术教育以及市民教育等。 

  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3)条:“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明确规定:“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习近平主席也非常重视终身教育。2013年9月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总部参加“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发表讲话,指出:中国有2.6亿名在校学生和1500万名教师,发展教育任务繁重。中国将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扩大投入,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八章第二十五条明确阐述:“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教育法》第11条规定:“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明确了终身教育体系由各级各类教育共同组成。即:教育不仅是涵盖人的一生的教育,也是涵盖社会全体的教育;终身教育的范畴是“所有教育”。 

  有学者指出,“终身教育应该是学校教育和学校毕业以后教育及训练的统和;它不仅是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之间关系的发展,而且也是个人(包括儿童、青年、成人)通过社区生活实现其最大限度文化及教育方面的目的,而构成的以教育政策为中心的要素。” 

  学者指出,国家层面没有对终身教育立法,制约了终身教育相关政策的制订,而没有政策,经费的问题就解决不了。没有立法,没有政策,没有经费,教育纲要确定的教育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 

  制定《终身教育法》,对推动我国的教育和经济发展,建立以人为本的社会,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案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八章第二十五条也明确阐述:“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教育法》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明确了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主体是国家,政府部门中应该有专门负责终身教育的机构。 

  制定《终身教育法》,有地方实践可作为借鉴。 

  2012年,《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颁布,是全国省会城市第一部终身教育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了创新性、本土性、操作性、承继性、借鉴性等特点,从总体上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规定: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外的终身教育活动。 

  本条例所称终身教育,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组织依托各类教育资源开展的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社区教育,是指面向社区内居民开展的以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优化社区人文环境、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的教育活动。 

  本条例所称职工教育,是指依照岗位规范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职人员开展的以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活动。 

  本条例所称农村成人教育,是指以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为主的教育活动。 

  终身教育立法,需要先进行理论研究,如仔细厘清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等一系列涉及终身教育基本概念的理论内涵和本质特征,对于明确政策导向,确立立法制定基础以及具体内容的指向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多个国家制定了终身教育法,也为我国的立法实践提供了借鉴。 

  1976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终身学习法》。该法明确指出,现代教育不应仅仅局限于一定阶段内的学校教育,而应将更多的校外教育形式纳入到公民的学习中来。 

  法国国民议会在1971年制定并通过了一部比较完善的成人教育法《终身职业教育法》,在1984年通过了新的《职业继续教育法》对一些问题作了补充规定。 

  韩国在20世纪80年代将“终身教育”写进了宪法,于2000年制定了《终身教育法》,又于2007年进行大幅度修订。 

  方案: 

  《终身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有: 

  一、终身教育指学校教育以外,有组织的教育活动。 

  二、终身教育的原则:全体国民均享有接受终身教育的权利等。 

  三、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各地政府应当设立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推动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 

  五、终身教育资金保障: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当为国民教育提供所需要的经费。政府应当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保证终身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六、政府投入为主,民间筹集为辅的多渠道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者兴办终身教育事业,鼓励专家、学者以及其他有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员志愿为终身教育服务。 

  七、明确终身教育完整的推动体系;终身教育体系监督机制。 

  八、明确终身教育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政府发展终身教育的职责,同时将推动终身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 

  九、规定终身教育的主要设施是;各级学校、企业教育机构、远程教育、事业机构、舆论机关和社会团体; 

  十、各地政府组织编制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一、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任务,对进行终身教育的机构、职能、财政支持、经费筹措给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