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会议专栏 > 全国人代会江苏团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 议案建议 > 正文
孙景南:关于提请对有轨电车车辆免除购置税的建议
2018-03-08 12:15: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有轨电车是一种中低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具有建设周期短、成本低、安全可靠、乘坐舒适性好等优势,车辆可采用接触网或车载储能装备提供动力,对环境友好,近年来在国内逐渐兴起,有轨电车一般敷设在地面道路上,因此,在城市管理中更多的将它纳入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和公共汽车共同对待。

  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等5类。2017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提到,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改为汽车、摩托车、挂车和有轨电车4类。意见稿中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根据以上条例及立法征求意见稿内容,购置有轨电车需缴纳10%的税费。 

  2014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2014年8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信部公告2014年第53号),之后陆续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予以免税。2017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通过已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以看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客车享受到了免税政策。同样作为公共交通系统,有轨电车的运力远大于公共汽车,能耗却远小于公共汽车,舒适性也好于公共汽车,国内现有的有轨电车车辆技术全部实现电力驱动,个别项目采用了架空接触网提供动力,大部分使用成熟的车载储能装备(超级电容或锂电池),完全实现了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的目标。但有轨电车车辆目前依旧是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象。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对国内有轨电车车辆进行调查研究,考虑纳入免税目录或直接免除其车辆购置税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