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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团:与时俱进 探索创新 建设民主政治维护公平正义

  

  1月21日下午和22日,扬州市代表团集中和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参加审议并发言。
  陈卫庆代表说,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开局良好,四个方面印象深刻: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坚持开门立法;围绕促进转型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督工作;注重加强与基层人大的互动,联动开展监督和执法检查;经常走访联系基层人大代表,重视发挥代表作用。建议:一要联合市县人大对重大事项的界定进行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二要适应加强全口径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协调推动市县两级人大设立预算工委。三要积极向上争取,增加我省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市数量。
  张爱军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在大局把握上定位准、把握度好、推动力强。建议省人大在立法项目的选择、立法的先后次序上更多征询基层意见,列出目录让代表选择,同时完善立法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专家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如高速公路收费排队超过200米不收费,谁来监督?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人大在修改法规的同时,要运用刚性监督方式,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非法和超标排污单位的惩处力度。建议两院围绕诚信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老赖”。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管理和建设,强化律师队伍管理,提高司法机关和司法判决的公信力。要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案件执结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蒋惠琴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报告文风简洁平实,内容客观真实。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向上建议全国人大对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作出适当修改。建议省法院:一是贯彻“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开展先行先试,确保制度创设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二是加快建立法官员额和法官助理制度,逐步完善法官选任制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建议省检察院:一是加大对证据合法性排除举证力度;二是针对一些共性问题,与法院开展联合调研,实现信息共享,着力推动解决。
  闵正兵代表说,人大常委会报告突出了监督职能,地方立法权行使比较充分;法院报告突出了业务性,强调了独立司法;检察院围绕中心大局、民生热点等方面,出台系列创新举措,强化监督实效。建议:一要重视两院案多人少的问题,切实帮助两院解困,真正留住人才。二要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沈仁芳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要更加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剖析产生的根源,并认真整改落实。人大立法要更有前瞻性,不仅要关注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更要关注看不见的土壤污染防治。
  陈曦代表说,现在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违章建筑难度大,法律依据不充分,建议省人大对治理违章建筑进行立法,既让老百姓有维权渠道,也让行政机关有依法行政的根据。
  施伟文代表说,省人大要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为湿地资源保护提供法制保障;针对科普法及省条例贯彻执行不太理想的现状,适时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实施。法院在办理轻微交通事故案件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当简化程序,给当事人提供便利。
  陈巧云代表说,省法院要加大对基层法院资金扶持的力度,帮助基层法院提升装备水平;加大案件办结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检察院要加大检察制度改革力度,提升工作效能;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腐败案件。
  李敏悦代表说,建议加快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更新,立法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避免部门立法强调自身利益、法规之间相互打架的弊端,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堵住腐败的漏洞。
  吴义彪代表说,一些基层法官的素质偏低,影响了司法公正,对于这一问题,要引起重视并切实解决。
  张福龙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要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学习,提升代表素质,发挥好代表作用。法院处理案件要坚持现场调查,做到实事求是、尊重事实。
  梁明院代表说,省人大用规划的方式,确定了立法的重点和序时,凸显了法治的进步。两院报告敢于直面问题,有自我审视剖析的勇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通过代表收集数据和问题,汇总梳理分析,发现共性问题,并提出可操作性建议;两院要进一步树立阳光司法的理念,更大力度推进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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