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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4年1月2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江苏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同有关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过去的一年,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扣主题主线,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质量效益逐步提升,民生幸福持续改善,改革开放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主要计划目标任务。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消费需求热点不多,外贸进出口增长乏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后劲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主要预期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建议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总体上看,我省经济长期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但宏观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为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科学的发展导向,努力实现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确定年度发展目标,既要守住底线,又要预留空间,同时保持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制定更加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构、质量和效益指标。积极培育新型消费热点和消费业态,稳定消费预期,努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对较为困难的重点行业实施有效帮扶。加快出口多元化步伐,提高出口创新要素比重,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二、激发改革创新强大活力。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当前,要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各项改革的重中之重,突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方向,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视金融领域改革,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的有效监管,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投资准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减少省级审批事项,简化省级审批程序,加大省级对地方和基层的服务力度,赋予地方和基层更多的自主权。

  三、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更好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完善创新体系,推动集群创新和新业态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尽快就地转化。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尽快转变同质化发展的模式。坚持用市场化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引导部分过剩产能有序向外转移,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

  四、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重点,统筹抓好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好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企业职工分流和安置工作。注重以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就业结构的优化。促进城乡居民稳定增收,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约束引领作用,坚持严控污染增量和削减污染存量并举,把节能降耗减排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推行绿色低碳清洁发展。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等问题,更多依靠法律和经济等手段,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信息公开透明,狠抓生态环境修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的实际成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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