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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1月21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前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省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案件1238381件,审执结1063965件,结案数首次突破百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3.39%和11.66%,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7377件,审执结5851件,同比分别增长26.69%和25.32%。

  一、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不断深化平安江苏建设

  全省各级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66584件,审结63910件,生效判决罪犯82342人,同比分别减少7.40%、9.28%和10.65%。

  ——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绑架、贩卖运输毒品、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刑事犯罪案件4111件5888人。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一审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案件17713件24514人。省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法院一审审结上述犯罪案件291件662人。

  ——依法惩治各种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69件1609人,依法审理了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伪劣食品药品事件中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发生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

  ——加强人权司法保护。省法院制定防范刑事冤假错案贯彻落实意见,严格证据审查判断,全力防范冤假错案。2007年死刑核准权改革以来,我省未发现死刑冤错案件,死刑案件核准率一直保持全国先进位次。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做好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和被害人国家救助工作,严格减刑假释条件及审理程序,加强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衔接工作。

  二、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56527件,审结506901件,同比分别增长16.12%和6.68%。

  ——依法保障涉诉民生权益。一审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案件273134件。依法审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临时禁令等公益诉讼机制。

  ——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341057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诉调对接机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094件。

  ——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省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加大虚假诉讼防范和打击力度,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三、依法履行商事审判职责,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全省各级法院受理一审商事案件151535件,审结138491件,同比分别增长11.77%和4.68%。

  ——依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一审审结保险、融资租赁、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19948件。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74件,运用司法手段拯救经营困难企业。积极促进对外经济活动,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42件,办理对外、对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589件。

  ——强化商事司法的规则治理作用。坚持平等保护、公平竞争司法理念,一体对待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产权和利益。注重以判决方式确立当事人各方的行为界限和权利边界,依法判决一审商事案件61284件,同比增长39.68%。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创新程度高、研发投入大、对经济增长具有突破和带动作用的创造发明的司法保护力度,一审审结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85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试点工作。

  四、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省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6441件,同比增长4.26%;审结5783件,同比减少2.51%。

  ——加大司法审查力度。省法院要求严格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全省各级法院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在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62件,占结案总数的4.53%。此外,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5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行政机关胜诉案件1653件,占结案总数的28.58%;裁定准予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888件,准予执行率达92.72%。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普遍增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稳定在90%以上。

  ——探索行政审判新模式。推进资源环境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启动资源环境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

  五、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努力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全省各级法院执结案件261170件,同比增长38.81%,实际执结率66.69%。

  ——进一步提升执行实效。严格依法受理执行案件,新收执行实施案件315323件。严格结案标准,提升执结质量,执结标的金额达626.26亿元,创历史新高。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履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司法拘留5270人次,罚款296件次,罚款总金额1057.03万元,把2860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省法院和13个中级法院均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点对点”金融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存款金额近54亿元,覆盖银行将由21家增至67家;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公安、国土资源、工商管理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已基本就绪,司法协助查控机制初步形成。

  ——稳步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工作。省法院和13个中级法院、67个基层法院已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涉案资产拍卖全部实现零佣金。去年12月18日,首件拍品以15%的溢价交易成功;网上司法拍卖开展一个月以来,成功拍卖涉案资产11件,平均溢价率达到45.83%。

  六、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大内部审判监督力度,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维护正确裁判的既判力,不断集聚司法公正的正能量。

  ——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畅通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渠道,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158件,审结10441件,同比分别增长47.55%和44.21%。

  ——加强审判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依法审结二审、再审案件4765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4166件。推动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建立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审查制度。省法院明确审判业务部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原审法官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审判权运行

  适应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需要,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努力实现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

  ——深化司法公开。实施“看得见的正义”工程,探索通过手机短信向当事人告知立案节点信息,举行庭审视频直播920场次,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25434份。全省所有法院均建成门户网站,绝大多数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据2013年中国社科院调查统计,省法院司法透明度处于全国高级法院第二位。

  ——扩大司法民主。加强司法与社会的沟通交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启动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到7674人,全年参审案件139363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为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省法院修订了全省法院审判管理指标体系,精简考评指标,取消通报排名,强化正确导向。推进审判流程管理改革,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全省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6.26%,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57.48件。

  ——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省法院制定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强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江苏法院案访比继续处于全国法院系统最低位次。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启动网上接访工作,依法办结最高人民法院转办全国人大通报的进京访案件383件,办结率100%。

  八、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法院领导班子聚焦“四风”、“四查四治”查摆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43项整改措施。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对法院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法官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化陈燕萍等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全省法院共有52个集体、79名个人受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法官视频培训日、司法讲堂等活动,省法院培训干警5584人次;全省法院有10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39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均处于全国法院前列。努力提升书记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转变司法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文件、简化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努力提升司法形象。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坚守法律底线,恪守职业道德。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不问责的问责、不查处的查处力度。

  九、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全省法院工作根基

  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保障工作提档升级为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精心打造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上执行指挥中心、网上办公办案系统、数字审判委员会、远程视频接访和提讯系统,全面提升审判执行、便民诉讼、司法公开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省法院制定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的规定,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各类诉讼服务738495人次。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021.97万元。完善人民法庭高效便捷审判机制,人民法庭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38%,巡回审判率达29.31%。

  ——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水平。上级法院加大对基层审判工作指导力度,全省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991235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39%。组织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定案把关“三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97478件。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省法院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坚决贯彻人大决议。自觉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代表、委员2043人次旁听486件案件的庭审,走访、召开座谈会125次,邀请视察调研212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注重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今年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更加积极地投身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为我省深入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增强服务大局针对性实效性。依法妥善审理侵权、合同、知识产权、企业破产等纠纷案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妥善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依法审理资源环境案件,促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努力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

  二是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破坏资源环境、非法集资、危险驾驶等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等民生案件,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统一立案审查条件和标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作用,加大解决执行难的力度。抓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推行专业化审判模式,努力做到快捷高效办案。

  三是大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落实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发布工作。不断扩大司法民主,完善涉诉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机制,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完善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坚决依法纠正错案。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抓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稳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法官员额和法官助理制度,逐步完善法官选任制度。推进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试点工作,完善资源环境案件集中审判工作机制。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解决“四风”问题长效机制。以持续改进审判作风为重点,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逐步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查处和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六是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健全人大代表联络、代表建议办理等制度。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完善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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