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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 2015年1月29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前飞

  2014年,全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案件1392440件,审执结1165234件,同比分别增长12.44%和9.52%,案件受理总量和审执结案件数量均位居全国法院首位。

  一、依法惩治和预防刑事犯罪,增进平安江苏建设实效

  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0826件,审结67008件,同比分别增长6.37%和4.85%,判决罪犯79434人,同比减少3.56%。一是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严惩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3258件4184人。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一审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案件20451件27150人。一审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1511件11527人。二是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审结传销、走私、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案件1621件2113人。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审审结此类案件538件,同比增长87.46%。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20件1338人、渎职犯罪案件210件274人。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对5名公诉案件和1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宣告7名被告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死刑案件核准率为100%。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619052件,审结525167件,同比分别增长5.61%和3.34%。一是依法保障涉诉民生权益。妥善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一审审结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住房等纠纷案件359020件。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一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728件。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促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595件,增强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纠纷前沿作用。全省人民法庭依法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共审结各类案件295691件。推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三、强化商事审判规则治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商事案件172184件,审结141411件,同比分别增长11.20%和8.31%。一是支持和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妥善审理买卖、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一审审结上述案件81050件。维护金融安全,一审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纠纷案件42307件。公正审理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案件,有效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促进对外经济活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推动健全优胜劣汰市场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和结构升级,共审结破产案件216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对全国第一家退市央企“长航油运”等企业实施重整。三是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促进创新型省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733件,审结6308件。

  四、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0063件,审结8481件,同比分别增长56.23%和46.65%。一是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行政案件立案受理工作,有效畅通行政案件入口,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依法受理社会关注的涉征收、拆迁诉讼案件,一审受理上述案件1268件。部署开展涉征收、拆迁“不立不裁”案件清理活动,共清理此类案件881件。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依法判决撤销和确认违法案件520件。二是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在总结南通集中管辖试点经验基础上,增加宿迁、扬州、连云港三个地区作为试点,指定部分基层法院审理其司法管辖区以外的行政案件。三是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6.10%,全省41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保障和促进美丽江苏建设

  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416件,审结355件,同比分别增长48.04%和51.06%。一是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严格被告人缓刑适用条件,一审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3件100人,同比分别增长450%和525%。倡导恢复性司法和预防性司法理念,省法院审理的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判令污染企业承担1.6亿余元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创新环境污染案件判决履行方式,受到广泛好评。二是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加强统筹指导;确定31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提升环境司法保护实效。三是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共受理一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件。

  六、强化执行威慑,破解执行难题

  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90501件,执结307988件,执行标的金额650.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72%、17.93%和3.87%。一是强化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与银行、公安、国土、工商、税务等173家单位建立了点对点查询机制,查询到存款总金额1114亿元。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23人,司法拘留9669人次。二是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实现了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进行,全省法院已上网拍卖25362次,成交金额11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约4亿元。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互联网、商业中心、公交地铁视频等载体,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全省法院共对31766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对1619名“黑名单”人员采取限制离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七、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

  省法院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健全司法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一是开展基层一线法官办案饱和度调研。省法院结合“三解三促”活动,以基层一线法官办案饱和度为主要内容,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基层法院人案矛盾的基本情况,为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做了必要的基础性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省法院确定了4家法院、74家人民法庭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法官为中心,合理组建审判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审判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大力推行院、庭长到审判执行一线办案制度,全省法院院、庭长审执结案件395794件。三是推进书记员、法官助理制度改革。针对审判辅助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招录审判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结构。四是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全省法院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建立全省统一直播平台,推进庭审实况外网直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53万份,年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数量位居全国法院首位。五是深化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对纳入信访范畴的案件依法及时处理,信访量连续六年呈现下降态势。

  八、树立服务性司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始终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确定3家基层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5473件,同比增长27.27%。充分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依法审结二审、再审案件6265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6102件,占审结一审案件数的0.78%。二是建设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集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诉讼服务大厅与诉讼服务网站同步运转,线上线下一体运行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三是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启用手机短信平台,共向当事人发送立案受理、审限变更、审理结果等手机短信327381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5604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5103.71万元。依法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414.15万元。四是深入推进司法民主。确定6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356名。

  九、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大力提高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全省法院共有64个集体、94名个人受到中央、省有关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一是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法院切实加强指导,开展第二批活动的法院紧紧围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全省法院下发文件数量、召开会议次数、公务接待经费均大幅下降。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通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建立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共受理举报投诉5086件。加大违纪违法线索审查力度,强化审务督查,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违纪违法情况。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8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2人。三是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广泛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办案竞赛等活动,提升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的能力。改进法官培训方式,建立基层一线法官定期集中培训制度,共培训干警36928人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省法院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等单位开展“寻找江苏最美法官”活动。

  2015年,全省法院将更加积极地投身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强化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示范作用,依法公正审理买卖合同、股权转让、企业破产、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等纠纷案件,支持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二是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生产安全、贪污受贿以及其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民间借贷等领域的民生案件。认真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在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稳步实施。四是扎实推进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强化证据裁判规则,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倒逼法官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司法公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五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健全完善解决“四风”问题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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