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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洁代表: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建议

  
  教育事关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近年来,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苏州全市上下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全市教育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的良好局面。
  促进教育公平,让所有孩子共享同一片蓝天,是亿万家庭的殷切期盼,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随着苏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外来人口不断涌入,据“六普”数据显示,苏州总人口达1176.9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37.77万人,外来人口539.14万人,比例为1.18:1,个别市(区),如苏州市吴中区拥有户籍人口61万,登记外来人口约72万,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已呈现出倒挂现象。外来人口在为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对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已成为当前热点、难点问题之一。
  近年来,苏州市切实将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建立了以公办学校为主体、民办学校为补充的教育体系,通过落实对定点中小学校和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政策倾斜、建立公办学校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援助机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等方式,在解决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苏州各市(区)结合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如吴中区以政府出资的方式为相关民工子弟学校建设改造教学楼,改善办学条件,并通过联合审批、联合监管的方式,推进了一批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截至目前建设看护点29个,新增学位约9000个),弥补了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学位不足。全市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连续多年接近100%,与本市户籍学生入学率保持一致。
  以2013~2014学年度为例,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88.85万人,户籍人口学生和外来人口学生占比分别为59.5%、40.5%,公办学校对外来人口子女吸纳率达73.9%。全市在幼儿园幼儿总数约27.38万人,其中公办园就读约20.12万人,吸纳外来人口子女约5.5万人,民办园就读约7万人。作为苏州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吴中区,全区2013~2014学年度公办学校对外来人口子女吸纳率为62.25%,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的压力更为严峻。
  尽管苏州教育事业实现了较好发展,但面对越来越大的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需求,苏州面临的问题和存在困难仍然较大。一是教育资源调整方面。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压力不断增大,建设更多学校、配备更多教师已迫在眉睫。此外,外来人口子女大多集中在靠近市郊城乡结合部的学校、集中在低年级段,对教育布局调整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是政府财政投入方面。2011~2013年,苏州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692亿元,这其中包括大量外来人口学生的教育投入。在苏州户籍少儿人口系数处于“超少子化”水平的同时,2011年以来,苏州市暂住人口总数超过本地户籍人口,未来几年,全市适龄入学儿童中外来人口子女比例将越来越高,对其教育的投入比例将进一步增加。三是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由于目前公办学校吸纳能力有限,部分外来人口子女只能在民办学校,甚至是无证幼儿园、中小学上学。多数民办学校、无证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学管理、校舍安全等方面均难以达到公办学校标准,还存在跨区域、超范围不规范招生以及校车接送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虽然苏州近年来正积极规范民办学校,清理整顿无证类学校,但因涉及大量学生的安置,且新学校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教育用地指标紧缺,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其中,特别是教师编制不足问题制约了公办学校吸纳能力,鉴于目前编制管理的严格规定,教师编制近期内难以增加,目前,苏州大市各市(区)虽然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教职工定编系数上限来核定教师编制数,但由于外来人口涌入引起的教育规模扩张等原因,多数市(区)均已基本用足或超出核定的编制,按现有趋势,未来几年教师编制将日益趋紧,缺口越来越大。以苏州市吴中区为例,核定教职工编制6229个,实有教职工6347人,经测算,随着未来两年多所新校建成投用,2016~2017学年度将缺编393个,2017~2018学年度缺编将达886个。
  办好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特别是在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推动全省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均等化,建议如下:
  一是加大对薄弱地区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建议省有关部门加大各方面扶持力度,优化薄弱地区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各地区之间教育均衡发展,使更多学生留在户籍地就学,缓解入学矛盾较大地区的教育压力。
  二是完善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全省为单位,对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充分掌握各地级市省内学生总数、年级段分布、流入流出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全省各地级市省内学生分布情况,在各地方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基础上,省有关部门对承担较多教育责任的地级市予以适当的财政转移支付,以缓解教育投入的压力。或者,鉴于部分地区承担着较多教育责任,适当降低该部分地区财政省级上缴比例,专项用于弥补教育发展资金缺口。
  三是建立教师编制、教育用地指标全省调配机制。省有关部门对教师编制根据省内学生总数予以调节调剂,对承担较多教育责任的地级市适当增加教师编制。或者,鉴于目前编制管理的严格规定,建议在全省探索部分教职工非编制化管理路径,成立教育集团、教育人才中心等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对无编制的相关教职工实施统一招录、培训、管理,统一落实“五险一金”等各项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此外,探索通过土地“点供”等方式解决教育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以缓解教育发展的压力。
  四是推行“教育经费券”制度。建议借鉴国外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票证制,向省内适龄学生发放“教育经费券”,学生在异地就读时,凭“教育经费券”向学校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学校则向属地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教育经费,各地凭收取的“教育经费券”,按比例合理分担本户籍地学生在外地就读的教育经费。这种做法减少了户籍制度对教育投资拨款方式的制约,同时又减轻了流入地政府为外来子女学生兴办教育的财政负担。同时,在“教育经费券”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效、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省各级层面积极向上呼吁,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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