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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期】宿迁代表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6-01-27 20:42:00    来源:大会简报组

  127日,宿迁市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继续审议人大常委会报告和两院报告。 

  朱发生代表说,对人大常委会报告有五点明显的感受:一是立法工作重实效顺民意,二是监督工作有力度,三是代表工作有特色,四是推动县乡人大建设措施实,五是各项工作前瞻性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就重大事项决定权行权范围做好顶层设计,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继续加大对泗洪帮扶力度。建议两院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严厉惩处案件执行过程中资产转移等造假行为 

  辛华荣代表说,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的宣传、指导工作。 

  顾晓虎、李世清代表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特别是在食品行业,因造假、售假造成的人民群众健康受损事件层出不穷,建议在打击造假、售假方面出台严格的法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胡建军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重点领域作了积极的探索与创新,特别是在立法和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方面富有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两院在过去一年,以扎实的工作手段,务实的工作作风,向人民群众交出了满意的答卷。建议两院更加关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情况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不稳定因素,制定积极应对措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许翠红代表说,要根据会议议程的需要,适当延长人代会会期,保障代表有充足时间审议报告;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考核管理,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代表起草撰写议案、建议的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对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立法工作指导;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好代表闭会期间作用;在交办代表建议前征求代表意见,保证代表建议得到认真办理。两院要加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改革红利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对职务犯罪预防和电信诈骗案件的惩处力度,增强典型案件宣传效果。 

  杨中云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打造和谐江苏、诚信江苏目标,加快信用领域立法,在全省范围内明确失信范围、惩戒手段,为有关机关执法提供依据,使失信的人在全社会受到限制。两院在服务经济发展、打击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犯罪、队伍建设、司法创新等方面成绩显著。建议检察院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引导侦查人员取证。建议法院将编制更多向基层倾斜,解决人少案多矛盾;强化对基层法官审理网络诈骗、环保等案件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关注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债务纠纷中主债务人的执行力度。 

  林宗金代表说,要加强有关借贷方面的立法,区别对待个人担保和公司担保,进一步明确债务责任,防止出现债务人规避债务后,担保人债务压力过大的情况。 

  荀荣、封其兵代表建议,重视解决好基层优秀法官流失严重的问题;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以案说法,在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预防、规避法律风险;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 

  陆启兵代表说,要抓紧出台涉及“二孩”政策的地方性法规和指导性意见,帮助单位和部门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避免因集中请假造成单位运转不畅;尽快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保障医疗单位的合法权益;出台相关法规,针对利用网络进行非法传播、恶意诽谤的个人或组织,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营造良好有序的网络环境。 

  王军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加强国家、省重大项目的监督、支持力度,对一些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及时进行立法规范,明确各方法定责任;加强法律执行情况的评估,推动法律的贯彻执行,维护好法律的严肃性。两院要对案多人少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进一步放大典型案件的社会效应,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