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会议专栏 > 省人代会 >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 代表建议 > 正文
张瑾闽:关于支持东海县扶贫片区以外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建议
2016-01-26 15:42: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近几年,省涉农财政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全省六大扶贫片区开发,促进了片区内村级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增强了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加快了富民强村步伐,这说明了涉农财政项目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意义。就连云港市东海县来说,目前只有石梁河库区扶贫项目被纳入全省六大扶贫片区扶贫项目,从全县来看,除了石梁河以外,还存在着不少经济薄弱村需要省级涉农财政项目资金来扶持,故希望省涉农财政涉农项目能够在东海县省六大扶贫片区以外的经济薄弱村开展实施。具体分析如下:

  1.随着农民减负政策逐步到位,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途径越来越少甚至几乎没有,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而村集体经济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基础,涉及到农民生产生活、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刚性支出急剧增长,但东海县几乎大部分乡镇都存在经济基础薄弱纯农村,在这些硬性支出上难以为继,村级负债数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度,不利于东海县率先全面实现小康。

  2.虽然现在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等项目资金用于村级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如农业基础设施、水电站等,而这些项目资金只够支持少部分村级基础建设,还需要镇级财政补助,一些本身财政收入就困难乡镇用于补助村级建设的就更少之又少了,除了镇级财政补助外,另外经济薄弱的村仍需要自筹部分资金,这对于那些村来说无疑困难难重重,不仅阻碍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还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东海县整体经济,影响到魅力东海建设。

  3.近年来,全国全省都在加快脱贫奔小康建设步伐,不仅在资金上予以支持,还在农村低收入创业增收上出谋划策,但因为涉及面太广,目前从整个东海县来看,虽然收入低于4000元的农户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但离全面小康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本原因在于村集体缺乏持续固定的收入来源。而如果省相关部门能够将涉农财政项目资金适当往东海县经济薄弱村倾斜,帮助薄弱村因地制宜发展各种类型集体经济,促使收入来源多元化,这样既可以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又可以缓解经济快速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步伐疲软之间的矛盾。

  建议:

  1.省立项扶持的项目应坚持“三优先”原则:一是欲建立固定长期有稳定收入来源的项目优先。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项目规划科学,政策措施扎实的项目优先立项。二是农民参与广泛的项目优先。对带动农户范围广、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明显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优先立项,鼓励发展由村集体牵头、农户入股的经营项目。三是有发展基础的项目优先。有一定数量固定资产、有可开发资源或有符合规划要求可利用的建设用地等的村项目优先立项。并且由省相关部门实行不低于50万的专项配套资金,实施扶持项目的村,要对集体资源、资产综合开发利用,为项目实施做好基础配套。

  2.各经济薄弱村要以立项扶持的项目为平台,开拓创新,利用省涉农财政项目资金积极拓展村集体固定经营性收入渠道,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资源开发型。支持村级组织利用“四荒”、水面、经济林木等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特色产业;二是资产运营型。支持村级组织按照规划要求,开展村庄整治、中心村建设、宅基地整理,盘活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和资产,提高土地等资产利用率;三是为农服务型。鼓励村级组织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合作生产和联合经营,为农户提供产品营销、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等服务;四是异地发展型。支持有条件的村通过置换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厂房等项目;五是休闲观光型。对自然资源丰富、富有文化底蕴的特色村,支持其发展“农家乐”、生态休闲等观光农业。

  3.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几个方面,一是县相关部门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扶持项目并下达扶持资金。二是项目要在县级相关部门指导、乡镇监管下由村负责实施。项目实施要实行公开招投标、民主协商等制度,明确经营管理责任和经营目标,并按工程进度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开。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财政扶持资金等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所在县(区)有关部门批准。四是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发展机制和帮扶机制,形成经济薄弱村名录、发展规划和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