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会议专栏 > 省人代会 >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 代表建议 > 正文
侯军:立法分类回收,市场化循环利用
2016-01-27 15:06: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每年,包装用塑料制品大部分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因其难以降解而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但是,塑料制品是可以回收和循环利用的,塑料的原料是石油,循环利用可以节约能源。

  为了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建设,提出如下建议:立法分类回收,市场化循环利用。以消除白色污染,建设绿色家园。

  建议地方立法。塑料制品回收,可以先从塑料饮料瓶开始,因为塑料饮料瓶占比大、再利用技术成熟、市场需求大,该项回收成功后,再推广到其它塑料制品。

  用市场机制回收与循环利用。

  2.1  有偿回收。在超市设立回收机器,回收塑料瓶,以回收数量现场取得抵用金券,可以在超市购物。以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2.2引进社会公司参与,参与的公司必须投入设备,以此取得回收的塑料原料的资格。这样,变分散回收为集中回收。

  2.3  参与的公司,取得回收塑料的资格回收的塑料是利用率高、需求大的再生原料,是参与回收的社会公司的收入来源。

  2.4  对参与的公司,政府给予免税或财政补贴等政策,予以扶持。

  3、为了推进塑料饮料瓶的回收与循环利用,还应地方立法,在江苏市场销售的塑料饮料瓶应该标有绿点标志,表明塑料的种类,便于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