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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玲:关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的建议
2016-01-27 15:18: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案由:要求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

  案据: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的基础,对改善食品色、香、味、形,提高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质期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当使用食品添加剂也是造成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日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亟待解决。

  1.规范标准检验技术有待提升。与欧盟“不同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量都有不同规定”相比,我国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仍按“豆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等食品类别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具体食品的使用限量上有待细化。同时,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还不足,对茶叶“美术绿”、勾兑假酒的“工业乙醇”等非法添加物质缺乏有效的检测方法,检验监测的正确性和迅捷性有待提升。

  2.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仍然存在。个别不法商家为降低成本,对陈化粮用石蜡进行抛光处理、以次充好;使用双氧水或硼砂等非食用化学物质浸泡猪大肠等动物内脏,以去味加重、增强弹性、提高卖相。今年1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称,在35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江苏2家)经营的食品中发现罂粟碱、吗啡、可待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时有发生。表现为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如滥用食用蜡使所卖水果更光鲜亮丽,违规使用硫磺漂白生姜,对糕点、腌制品超限量或超范围添加着色剂、防腐剂等,对百姓的健康带来了安全隐患。

  4.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尤其是小作坊、餐饮单位,大多缺少精确的计量设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使用食品添加剂多“凭经验、靠感觉”,一定程度上存在随意使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

  建议:为有效遏制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建议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

  一是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标准。建议参考欧盟等地区先进做法,完善细化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体系;结合小作坊、餐饮单位实际,出台相应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备案和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性;加强与高等科研院所对接,大力研发食品添加剂检验技术,寻求高新监测技术以适应食品添加剂的监测发展要求;优化检验检测资源融合、检测设备更新,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水平。

  二是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动态监管。强化企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法制意识,引导企业把好食品添加剂进货索票、使用管理关口,添置必备计量器具,清楚添加剂的适应范围、用法和用量,按规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保证食品添加剂的流向有账可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巡查,严查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食品添加剂靶向检验监测。建议把靶向性监督检验和风险性监测评估纳入政府把控食品质量安全关口的重要内容,强化对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违法添加的化学物质和防腐剂、护色剂等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测,建立并充分发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确保食品添加剂处于可控的状态,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健全食品添加剂长效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制度,强化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广泛宣传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简单判别非食用添加物等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知晓度和辨别力,自觉抵制劣质食品,从根本上防范风险隐患、保障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