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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2016-01-28 10:50: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王晓映



  1月2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张艳主持。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王奇关于各代表团提名、酝酿补选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了补选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这份正式候选人名单,将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会议通过了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这个名单(草案),将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作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决定表决稿。表决稿经代表审议后,将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些决议(草案)经代表们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到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时间1月26日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97件。修订《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9个方面11件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其余86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截至1月27日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36件。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上述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将按照代表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切实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