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江苏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