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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01-28 16:57: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161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前飞院长所作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省法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力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