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安检察长所作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江苏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往开来,锐意进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