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伟:关于控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耕地占补指标费用的建议
2017-02-07 20:29    来源:江苏人大网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逐年增加,江苏省的耕地占补平衡出现了较大困难。原本后备资源相对富余的苏北地区补充耕地指标也渐趋紧张。原有的易地补充耕地制度已难以满足当前形势需要,省内易地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从2006年左右的每年10万亩左右下降到2014年的每年2万亩左右。为规范全省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工作,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可持续发展,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开发建立了省内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并于2014年3月启动了首次补充耕地指标现场竞价。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省内耕地指标调剂的紧张局面,促进苏南、苏北地区间资金、资源的优势互补,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但近年来,尤其2016年以来,补充耕地指标拍卖成交价格大幅度上涨。以保障国家、省重点工程的1号标的为例,最高拍卖成交价由2016年年初的18万元涨至年末的41万元,拍卖均价由年初的13.2万元上涨到30万元,上涨幅度均超过120%。市场交易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导向,将市场机制引入耕地占补平衡,在目前耕地占补指标短缺的卖方市场,引发区域资金对补充耕地指标的恶性竞争。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根据全国、地方的总体规划、需求确定的,对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具有基础性、决定性的重要作用,因项目投资体量大、周期长,直接收益与成本差距较大等问题,一般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目前,耕地占补指标费用在项目投资中已占据较大比例,如某四车道高速公路,耕地占补指标费用约为1900万元/公里,占原概算投资达25%,造成项目投资大幅上涨,且部分以省为主投资项目因建设资金不到位而要求由地方承担垫付该费用,对地方资金筹集造成很大压力,而且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实力有限,在竞价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获得补充耕地指标资源,造成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不能办理用地手续而无法开工建设,更进一步限制了当地发展。

  为了交通建设重点工程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合理配置用地资源和资金投入,缓解需求和投入之间的矛盾,建议对交通重点工程用地耕地占补指标费用进行合理控制,主要如下:

  1、省级国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耕地占补指标拍卖的有效管理,避免无序竞争造成资源浪费,确保国家、省重点工程能够得到及时实施。例如增加国家、省重点工程的1号标的供应比例,是否能由当前控制的拍卖量与需求量之比1:2提高至2:3甚至3:4,以缓解当前指标短缺的买方市场的氛围。

  2、参考出让土地拍卖中的“最高限价”,由交易平台为国家、省重点工程耕地占补指标拍卖设立一个较为合理的“最高限价”,如报价均达到该限价,由摇号产生竞得者。抑制拍卖价格大幅上涨的趋势,合理确定耕地占补指标费用。

  3、对国、省交通建设重点工程,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需求紧迫性确定建设计划,与省国土主管部门协商、统筹确定用地安排、耕地占补指标费用等,突出公平性、公益性,为地方平衡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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