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期】南通市代表团:依法履行职责 促进公平正义 为“两聚一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17-02-09 19:52    来源:大会简报组

  2月8日下午至9日上午,南通市代表团以联组和分组形式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两院报告。大家一致认为,省人大常委会服务中心意识强、依法履职意识强、聚焦民生意识强、创新发展意识强,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两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在执法办案上有新业绩,在队伍建设上有新发展。希望人大和两院积极顺应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在协调推进“两聚一高”中实现新作为。

  陆志鹏代表说,人大常委会报告是一个遵循人大工作规律、体现人大履职特点的好报告。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履职,主动作为,在监督、立法、调研、联系代表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报告对今年人大工作的部署,切合江苏实际。做好南通的人大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万名代表小康行”活动。去年南通开展的“万名代表小康行”影响很大、意义很大、作用很大,要继续以此为载体,在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展现履职新作为;二是把立法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更好结合起来,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三是紧扣全市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四是加强市县乡人大建设和代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

  陈斌代表说,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上有创新,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招,在整体推进人大工作上有新成效,省人大工作与省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百姓同心、与法定职能同行。一是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总体目标履职尽责,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持续推动民生改善。三是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四是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大力支持南通开展“万名代表小康行”,以此激发人大代表投身“两聚一高”新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紧紧围绕制度创新和人大自身建设,在规范立法、监督、自身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发展。

  徐锋代表说,人大常委会报告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凝聚集体智慧的报告,是一个主动作为、务实创新的报告,也是一个充分体现人民意愿的报告。两院对今年工作的安排主题突出、措施有力、切实可行,充分展现了司法机关“以法为先”,依法履行职责;“以公为要”,维护公平正义;“以民为本”,做到司法为民;“以实为重”,保障改革发展的共同特征。地方党委要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奋斗目标,坚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人大工作摆上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市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形成人大工作与全市工作同向同力同步的生动局面,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陈昌龙代表说,各级人大代表在“两聚一高”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去年南通开展的“万名代表小康行”,以一个主题实践活动把五级代表组织到全面小康旗帜下,引导代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受到方方面面的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下一步“小康行”不仅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上下功夫,还要让这一重大创新举措在全省全面生根、开花结果,引导全省各级代表在“两聚一高”实践中展示代表新风采。关于两院工作,建议在基层法院普遍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员额制检察官业绩评价、监督制约、员额退出等相关配套制度。

  曹金海代表说,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主要体现在服务中心意识强、成效好,依法履职意识强、成效好,主体作用意识强、成效好,创新发展意识强、成效好四个方面。报告部署2017年工作主题鲜明、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扎实,呈现出站位高、履职实、着眼远三个鲜明特点。作为基层省人大代表,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找准履职“着力点”,更加紧密联系群众,提高履职“含金量”,更加高效推动发展,交好履职“成绩单”,更大力度惠及民生,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作贡献。

  刘启东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是高度自觉的,提升代表履职服务和管理水平有了新突破,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建议立法工作要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的实践。以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例,尽管在2016年全国推进简政放权电视电话会议上受到了李克强总理充分肯定,包括南通“一枚印章管到底”的做法,但一些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与“放管服”的改革要求还存在不协调的方面。要加快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步伐,对涉及企业登记准入、投资创业、群众办事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彻底解决“一长四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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