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18-01-31 14:29

  (第六号)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1日, 选举产生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检察长:刘 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1月31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