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政府办公厅交换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2017-04-18 16:59
来源:法工委
4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陈志红带领备案审查处工作人员到省政府办公厅,就2016年度省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法工委备案审查处介绍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情况。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27件规范性文件,做到了“有件必报”。法工委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分送专门委员会及专家进行审查,并由备案审查处开展同步审查。经审查,未发现应当纠正的不适当情形。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有的受委托审查的专家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进一步完善及内容合理性等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规范性文件的网上电子报备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对法工委上门交流表示感谢,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要加强文件制定的程序把关及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并立即研究开展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网上电子报备。
大家认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合作,对分歧的意见或建议进行共同研究、共同论证,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法治江苏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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