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5、根据需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
1、检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
2、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
四、专题询问(2项)
1、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2、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