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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福田在常州扬州开展医疗保障立法调研
2022-10-13 18:40  来源:法制委 法工委  作者:王梓涵

10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赴常州、扬州市,就《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两市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有关政府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部分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医药企业代表,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还实地考察了部分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大厅等。

曲福田对两市医疗保障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医疗保障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制定省医疗保障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全省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我省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在立法过程中,要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遵循,把推动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医疗保障基本制度体系作为重点内容,把维护人民群众医保合法权益作为基本取向。

曲福田强调,法规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贯彻中央要求与体现地方特色的关系,既吃透中央精神,把握关键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人民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又从江苏实际出发,对各方职责进一步加以明确,理顺各方关系;二是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固定下来,确保已有改革成效稳定可持续,同时准确把握医保改革的总体要求,对一些符合医改发展方向但当前条件不成熟的,作出引导性规范;三是处理好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关系,既把握重点,围绕改革任务,完善机制,形成体系,又着眼全局,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处理好和相关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四是处理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法规内容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各方承受能力,为全民提供清晰、理性、稳定的预期。

省人大机关和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常州和扬州市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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