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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在无锡常州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2022-09-22 18:20  来源:环资城建委  作者:邱云昌  摄影:于同化

9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秋林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无锡、常州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相关通报问题整改推进、太湖治理、入江排污口整治、沿江化工企业整治和产业转型升级、危化品和散货码头运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长江岸线生态修复等情况,现场察看了江阴市长江大保护智慧平台、无锡梁溪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长江大保护常州展示馆等项目,并在无锡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无锡、常州、江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听取部分人大代表、企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执法人员意见建议。

马秋林指出,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提供了法治保障。无锡、常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不懈努力,使长江水变清了、岸变绿了、鱼变多了,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增强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取得显著成效。同时,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的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与长江关系密切的太湖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拐点尚未到来,太湖治理任重道远。

马秋林强调,沿江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切实增强依法保护长江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生态环境修复全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重点关注相关管理机制和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法律配套规定的制定修改情况以及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落地。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政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要把太湖治理作为长江保护的标志性工程来抓,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控源截污、清理积淤、生态净水和降磷降氮等工作,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无锡、常州市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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