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网 > 机构主页 > 社会建设委员会 > 工作职责 > 正文
社会事务处职责
  负责草拟社会事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协助委员会对省政府提请审议的有关法规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议意见;协助委员会组织开展与社会事务相关的监督工作。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