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书香能致远
习惯在黄昏时读书。窗外一切的喧嚣,皆在此时安静下来。此时心亦宁静。面含微笑,神情沉静,手握一卷,仰躺在柔软的沙发中,让自己深陷下去,把眼睛交给文字,心也贴在上面。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在泛着墨香的书页中展开。
读书是需要一种氛围的。不要那刺眼的白炽灯,最好是光线柔和的台灯,亲近的黄悄悄洒将过来,抚过桌椅、绿色植物、丝绒的窗帘,还有一个人恬静的脸,最后它驻足在手里的这卷书上。身旁透明的玻璃茶几上,偶或放着一杯绿茶或雀巢咖啡。读诗歌、散文啜茶最好,文字与清茶,一同濯洗五脏六腑与精神上的尘埃。读卡夫卡、马尔克斯、克尔凯郭尔、加缪适合喝咖啡,于存在与虚无、荒谬与真实之中,拷问、警醒、思索,咖啡的醇厚与浓度吻合了思想的底蕴。书,是高贵的。虽不能做到每日读书焚香净手,却不可携一颗尘俗之心。读书应该闭上物质的眼睛,放弃名利之心。
也有时候,放一段音乐,如德彪西《牧神的午后》。轻柔的长笛在午后懒懒地飘动着,木管窃窃私语,竖琴闪着银光,那是一个心醉柔软的文雅之乡。自书架上取下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傅雷用优美的语言、睿智的思想,让读者充分地感受道德的力量,感受宽厚、仁慈和友爱,使人忘却肉体的存在,随着主人公奔波流转于那个舞台,然后在心痛中回到这个小屋。身在的这个世界,被漫天尘埃淹没着。规章、制度、条例、法则,应该遵守的,不应该遵守的,存在或不存在的,把生活分成了若干块儿。人被事情束缚了手脚,为了自己一张活命的嘴和光亮的面子焦头烂额。书的世界月光般透明,把人领入森林、沙滩、草原中漫步,用丰富、优美、诗意、人性的语言讲述着动人的故事。
多少个黄昏,我就像一只慵懒的猫一样蜷缩在一角,眯着眼睛,大口大口地吃书,不停地把一本本书从书店搬回家里,再安放到书橱中。某个美丽的黄昏,小心地取下它们,抱在怀里享受。一个人命中注定要遇到一本倾心相恋的书,从此不离不弃,就像人海中你遇到过很多倾慕的人,却只有一人能与你相伴到老。那本书一定等在某个角落、或某人落满了灰尘的书桌上,也或者在某个思想高贵的人的脑海中。没有遇到,是缘分没到,还要耐心等待,你必将遇到,这是一种宿命。此刻,从前所有的阅读都是在为它做着种种准备。它醒着,只等一个契机的走来。
精神困顿了去读书,失意了去读书,高兴时去读书,悲伤时也去读书。书,是有温度的。把头脑埋在书里,一如埋在爱人温暖宽阔的胸怀,踏实,安全,可以信赖。书不仅温老暖贫,还能补充人的营养,让一个贫血、缺钙、面黄肌瘦的人,从中获取各种维生素,使精神与肉体都逐渐滋润、丰沛起来。
书是永远相知相恋的人,带在身边,肌肤相亲,贴心又贴肝。书是老伴,心疼对方,牵手相携。书不撒谎,亦不世故。书永远也不会背叛。但书会丢失。爱了多年的书,还没有看够,准备读一辈子,到发苍苍,视茫茫,忽一日,却把它弄丢了,像中年丧偶,有着彻心彻肺的痛。
人类智慧的声音,在书页的抖动中洒落下来。书是平和内敛的。它的能力不可估量。它能够挣脱世俗,超越生死,拉近时间与空间的距离。一种摧枯拉朽的力量,颠覆、记录、沿承着世间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