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黑科技”监测,最严格立法保驾护航!江苏这样改善太湖水质
2019-09-30 09:27:00   来源:中国网    作者:吴佳潼   

  2007年5月,太湖“蓝藻爆发”事件震惊全国,水龙头流出的水中散发出阵阵难闻的臭味,飘满整个无锡城,威胁周边百万居民用水安全。

  12年过去了,江苏省投入超千亿元对太湖进行综合治理,实现了太湖从“蓝藻危机”到碧波重现,湖体水质从2007年的劣Ⅴ类改善为Ⅳ类,连续11年确保饮用水安全,未发生大面积湖泛。

9月21日,江苏苏州东太湖湖面。吴佳潼 摄

  太湖是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之首,日前,中国网记者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深入江苏省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实地探访江苏省太湖治理经验。

  最严立法保护太湖水环境

  太湖是我国第三大、江苏省第一大淡水湖泊,流域面积3.69万平方公里,地跨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是长江中下游大型浅水湖泊,其流域人口密度、城镇化率居全国之首,也是我国工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全国五大淡水湖中,太湖流域经济总量大,单位国土面积污染负荷最重,污染成因最为复杂,治理难度最大。

  作为我国重要水源地,太湖直接接壤的周边人口占全国4.4%左右。江苏是我国水域面积占比最高的省份,集江湖海滩于一体,有8个水源地在太湖,年取水量12亿立方米,服务人口600多万。

  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数据显示,2019年1-8月,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为Ⅳ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水质指标中,总磷、总氮同比分别下降15.5%和7.4%。“这一成绩是在江苏太湖流域重点地区人口、GDP较2007年分别增长了8%和225%的背景下取得的,我们在探索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道路上取得了积极进展。”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张弛告诉中国网记者。

  在张弛看来,太湖水环境的改善得益于地方立法,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长江水环境。这些年来,江苏省共制定71部生态文明类地方性法规。

  2004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首开我国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之先河,率先制定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条例以其保护长江水环境多项特色制度,例如制订高于国家规定的地方排放标准、上下游水质交接和补偿、环境信息公开、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等,成为我国流域污染防治立法的新“亮点”。

  “条例实施以来,对推动沿江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保障饮用水安全、防治水污染、保护长江水生态、遏制水质量下降趋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张弛说。

  回忆太湖蓝藻爆发前的迹象,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副区长戚振宇至今难忘当时情景。他告诉记者,当年围垦养殖让苏州人临太湖而看不到湖,只能闻到一股腥臭味儿。沿江化工企业污水排放、湖水严重富营养化等情况让太湖水环境问题逐渐凸显。

  2007年5月,太湖蓝藻爆发,饮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蓝藻事件发生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对1996年制定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法程序,采取一系列严于国家规定的治理措施。”张弛介绍,“2018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对条例进行修正,以‘减量替代’制度,推动太湖流域产业转型,为绿色发展腾出空间。”

  据统计,截至目前,江苏省太湖流域共关闭3000多家化工生产企业,仅2018年,流域关停化工企业687家,关停重污染及排放不达标企业1000余家。

  江苏省不仅对企业进行规范,还制定以“人”为巡查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2017年9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将河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张弛说,河长制起源于江苏,条例总结了江苏河长制的成功经验,向社会公布总河长、河长名单,明确了河长制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等,为全面治理和保护城乡水环境,配合大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太湖环境虽然得到改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太湖治理进入爬坡过坎的攻坚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费志良对中国网记者说。

  费志良认为,目前,太湖流域产业结构仍然偏重,污染排放量仍超过环境容量。太湖是大型浅水型湖泊且换水周期较长,承受的水环境压力远超国内其他湖泊。个别水质指标改善难度增大,尤其是总磷、总氮已成为制约水质改善的最大“短板”。太湖“藻型生境”尚未根本改变,如遇合适的水文气象条件,太湖爆发大面积蓝藻,甚至引发湖泛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黑科技”监测太湖水环境

  从小在太湖边长大,对太湖水有着深厚感情的全国人大代表崔根良,多年来为太湖水质改善建言献策,并研发“光纤感知监测网技术”对太湖水环境进行监测。

  该技术在全国是首创,是崔根良自己公司的研发人员与上海同济大学、江苏河海大学共同开发研制的“水生态监测系统”,与国家有关单位在中国沿海海洋建立海洋生态监测网,并将此科技引入太湖水环境监测。

  “我们在太湖流域约40公里范围内试点布控光纤感知监测网,24小时随时监测水质变化,包括水污染情况、水流量变化、水生态变化、蓝藻情况、水中化学成分变化等。”崔根良说。

9月21日,全国人大代表崔根良接受采访,谈太湖保护。吴佳潼 摄

  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关心长江水环境保护情况。自2014年以来,江苏籍1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曾3次联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长江水环境保护法的议案”,两次被列为大会三号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崔根良建议,太湖水资源保护在上游要确保干净的水流入太湖,同时不被其他地区“劫道”;在下游对太湖取水量要科学规划,不能“过分开采”,以保护太湖水位。

  近些年,为保护太湖水位,江苏省尝试从长江引水入太湖,但长江水环境情况直接影响着太湖水质量。

  国家一直重视长江水保护。目前,长江保护法已列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计划今年底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崔根良看来,长江水环境保护依然要抓源头,不能让受污染的水排到长江。长江两岸的生态环境保护同样重要,沿江地区责任更大、保护难度更高、立法更重要。

编辑: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