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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4年)
2014-02-21 09:06

——2014年1月21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卫国

各位代表:

我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罗志军主任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着力增强人大工作科学性、人民性、规范性和创造性。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7件地方性法规,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批准有立法权的市通过的13件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2个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有关议题开展专题询问,检查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2人次。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8件代表议案已办理完毕,58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这些工作,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较好地完成省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一、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统筹做好立法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全面实施八项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同志亲自担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就做好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对未来五年立法工作作出总体设计,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于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先后两次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请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召开多种类型座谈会,并书面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557件立法建议项目逐一进行研究、论证和反复协商,使立法选项更加贴近发展大局、更加符合省情实际、更加顺应群众期盼。规划围绕五个方面的内容共安排立法项目112件,其中正式项目59件、调研项目53件,在继续完善经济立法的同时,统筹兼顾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在完善实施性立法的同时,加大创制性立法的力度;在制定新法规的同时,把对现行法规的修改完善作为立法的重要形式。省委及时批转《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并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深入分析我省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做好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的原则要求,对今后五年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拉开了江苏新一轮法制建设的序幕。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首次召开立法表决前评估论证会,反复权衡法规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对增强立法科学性起到很好作用;坚持开门立法,“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途径,使制定的法规更好地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建立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和立法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作用,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使我省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有了良好开端。

二、突出转型升级重点,积极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正处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经济领域重点工作的立法和监督,着力推动在转型升级中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和经济平稳运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绿色发展,确保我省“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及审计等报告,审查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强调根据形势科学统筹施政,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财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统计数据是宏观调控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制定统计条例,补充细化统计法相关规定,规范政府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加强统计保障和监督,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促进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创新驱动是江苏发展的核心战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认真办理“关于提升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助推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代表议案,抓紧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法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法制保障。根据网购、快递市场迅猛发展的新情况,修订邮政条例,着力解决邮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规范邮政服务和快递业务,维护邮政安全保障,促进邮政事业和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听取和审议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有关部门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使省级财政资金扶持范围逐步覆盖所有经济薄弱村,化解债务范围逐步扩大到苏北、苏中所有经济薄弱村,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从农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重点督办扶贫开发、农村道路改造等代表建议,常委会负责同志先后3次到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地区现场调研,组织召开推进会,督促政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更有力度地抓好扶贫项目统筹推进,加快苏北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步伐。

三、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

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标追求,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是全省人民的热切期盼。常委会把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在常委会会议上,12位委员、代表就如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事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破解养医结合难题等提出问题,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作答,主流媒体对此作了充分报道,引起社会积极反响。省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卫生环境的要求,制定爱国卫生条例,就烟草烟雾危害控制专门召开立法表决前评估论证会,邀请人大代表、立法专家、普通市民和有关部门代表对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条例的及时出台,对于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一体化、控制烟草烟雾危害、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代表提出有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5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义务教育发展统筹力度,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注社会治理创新。城市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更新治理理念,坚持建设、管理与服务并重,完善城管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重要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使城市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针对我省对外开放面临的新形势,听取和审议全省出入境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建立出入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在强化管理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适应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和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新形势,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机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对民事案件法律监督的力度,着力解决裁判不公、违法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努力让老百姓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结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十年实践经验,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构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和审议全省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全面贯彻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基层宗教管理工作机构,解决宗教团体办公场所、活动经费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政府提高行政复议质量,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落实资源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民生福祉,关系江苏长远发展大计。省人大常委会把保护资源环境、改善生态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立法和监督,同心协力谱写美丽中国的江苏画卷。

推动资源集约利用。水土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常委会依据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重新制定水土保持条例,明确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规范林木采伐和取土、挖砂、采石活动,实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我省湖泊资源比较丰富,在维护生态平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科学利用湖泊资源,严格湖泊管理与保护,严厉打击侵占、损害湖泊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湖泊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执法检查后,各地有效查处侵湖案件100多起,仅洪泽湖沿岸就清除违法圈圩4.7万亩,维护和改善了湖泊生态功能。

推动水污染防治。我省80%以上的饮用水取自长江,长江水环境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常委会会同沿江各市,采取重点检查与委托检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充分认识长江江苏段水环境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落实最严格的水源保护制度,优化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大长江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推进沿江地区联防联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线安全。重点督办“全面实施农村河道整治”代表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水环境好转。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在机动车准入标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引导公众绿色出行等方面作出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排气污染。重点督办“建立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控制、应急机制”代表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做好应急和防控工作。认真办理“加快出台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议案,加快立法调研等前期工作,为今年出台相关法规做好准备。

五、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省人大常委会把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有计划地对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按选举单位和地域分布把省人大代表编成78个代表小组,各委员会牵头成立8个专业代表小组,同时根据代表职业和专长建立代表资料库,为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注重听取和吸收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全年共有来自基层一线的15名全国人大代表、8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负责同志定期到各地接待基层省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名以上基层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寄送刊物资料等方式,帮助代表深入了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

创新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新要求,认真总结各地做法和经验,专门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在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本次人代会前,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到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审议人代会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根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省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当地走访、接待群众的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代表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制定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工作程序,选择6个方面18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重点督办,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全程参加,既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又实地进行调研考察,加大协调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代表满意率、建议办成率均有明显提高。

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决策。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常委会及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常委会学习计划,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讲座,围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开展深入讨论,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120多场座谈会,走访195个基层单位、478名基层人大代表,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200多条。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根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6个方面34条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逐条进行落实整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创新制度规范。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围绕更好体现人大工作人民性和人大代表主体性,出台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成为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路线图”。就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常委会和机关集体学习、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交流、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等出台一系列制度,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群众观点、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在人大工作中进一步体现,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拓宽,人大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为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我们发挥地方人大对外交往优势,积极推进与外国地方议会友好交流和务实合作。先后接待来自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代表团30余批280多人次,组团出访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江苏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扩大了江苏的国际影响。

一年来,我们把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完善重点疑难案件督办机制和机关干部参加接访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700多件次,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我们注重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举办全省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负责同志经常深入基层,就各地人大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片召开座谈会,加强分类指导;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各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各层次工作座谈会,加强上下沟通和工作协调。通过多种形式,总结宣传淮安市“万名代表回选区见选民”、睢宁县“百名代表问项目”等典型经验,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中共江苏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得到了全省人民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法规起草过程中对群众意见的回应还不够及时充分,立法的部门利益倾向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监督工作中跟踪督查还不够有力,对一些难点问题缺少有效解决办法;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还不广,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服务仍做得不够。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加以改进,把人大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在立法质量上有新提高,在监督工作上有新突破,在决定重大事项上有新拓展,在代表工作上有新成效,在自身建设上有新进步,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大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为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常委会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机结合,及时将改革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以立法巩固改革成果。今年拟制定和修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节能条例、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决定等14件法规。同时,对养老服务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14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在立法工作中,将着力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切实增强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握客观规律,贴近改革发展的实践,用立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实行精细化立法,立法条文做到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二是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站在全局长远的角度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考虑问题、正确决策,把握立法主导权,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三是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扎实做好立法座谈、听证、论证、评估等工作,使法规经得住实践检验和群众评判。

二、围绕增强监督实效,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常委会将突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年拟听取和审议10个专项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走出去”战略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2项执法检查: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同时,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活动,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

在监督工作中,将着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是把开展监督工作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起来。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同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督促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依法向人大报告,及时把党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二是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积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预算决算内容,逐步把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落到实处。三是在执法检查中加强上下联动。选择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经过努力能够有所推进的共性问题,上下联动加强监督。今年拟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实施情况,与各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增强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

三、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发挥代表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提高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质量。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结合各委员会工作组织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常委会重点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在代表大会前组织各代表小组到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开展集中视察,组织不同行业、专业的代表开展定向视察。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通过代表定点联系、接待和走访群众,推动代表深入基层,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信息系统,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试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汇总,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代表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确定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各委员会组织督办,进一步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促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围绕推动制度创新,深化人大理论研究。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合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省委将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围绕会议有关筹备工作,常委会将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推动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我省人大工作发展注入新动力。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发展规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人大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为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围绕提高履职水平,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尽心尽力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意、护民权。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已有工作机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则,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人大机关建设,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努力锻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正站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承担的使命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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