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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1年)
2021-02-03 10:00  来源:新华日报

——2021年1月28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李小敏

各位代表:

受娄勤俭主任委托,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依法有序开展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人大力量。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常委会及时发出倡议书动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决定,启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立法修法工作,听取审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涉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筑牢法治防线。全省各级人大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不畏困难、冲锋在前,战疫情、促增长、抗大汛,展现了非常时期的人大担当。

2020年是重要的历史节点之年。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常委会把工作重心放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放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上,放在推动解决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急事难事上,着力抓重点抓关键,努力求突破求实效,为全省“十三五”胜利收官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紧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和人大代表为“十四五”规划献良策活动,形成1个总报告和16个分报告,汇总82篇市县人大调研报告和4170条代表意见,供省委决策和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参考,并为依法审查规划纲要做好充分准备。

2020年也是本届人大依法履职的届中之年。常委会注重在总结中提高、在继承中创新,更加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共制定和修改省法规23件、初审5件,批准设区市法规50件;听取审议25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评议和15项满意度测评,对9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作出5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5人次,授予10位国际友好人士江苏省荣誉居民称号,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本届人大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把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中央召开重要会议,常委会党组都及时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认识和实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不断强化以讲话指示精神引领地方人大工作开拓前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年共召开27次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开展7次集中学习交流,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动力和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

坚决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围绕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分别召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负责同志会议、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人大监督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作出新的谋划和推动。采取党组集中交流、省市共同研讨方式,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对标新要求明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4次,向省委请示报告18次。认真执行省委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共同意志,确保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省委部署的人大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加强党组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常委会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在把方向上,常委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都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再依法有序组织开展。在管大局上,紧贴中心任务及时调整优化工作安排,力求做到人大各项重点工作与全省大局同向同步。在保落实上,督促推动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健全完善制度、压紧压实责任,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立良法强化法规制度供给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常委会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为关键,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关切的准入、融资、破产、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难题,推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着眼提高行政效能、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制定全国首部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针对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关键节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全面推行透明高效、便捷快速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放大我省“放管服”改革成效。在听取自贸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同时,制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引领和推动试验区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发展。制定农村水利条例、农村公路条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基础保障。结合省情实际初审地方金融条例,着手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公路条例。民法典通过后,及时召开学习贯彻座谈会,成立三个专班展开工作,对相关法规集中清理,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废止经纪人条例等2件法规,确保民法典在我省顺利实施。

突出公共卫生立法。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制度供给,及时充实立法项目,不仅作出法规性决定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还优先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全面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制度,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为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及时制定中医药条例,突出保护支持,强化规范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传染病防治、红十字会等相关法规的制定修改纳入近期立法计划,加快建立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注重生态环保立法。为依法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河长制”的具体要求,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治理,加快补齐水污染治理短板,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修改渔业条例,率先落实长江禁捕退捕要求。全面修订土地管理条例,推动构建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对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国土资源保护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时作出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确保资源税法在我省顺利实施。适应机构改革需要,集中修改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11件地方性法规,保障各级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深化社会治理立法。为引导文明出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制定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省级法规,依法加强从生产、销售、维修到骑行安全的全方位规范、全链条管理。据统计,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发生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97%和34.76%。小餐饮方便老百姓,但也存在经营不够规范、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为保障小餐饮健康有序发展,作出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明确政府部门以及集中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职责,强化小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更好发挥小餐饮行业在方便生活、增加就业、繁荣经济上的积极作用。初审殡葬管理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全面修订志愿服务条例,坚持激励与规范并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推进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立法。贯彻司法改革精神,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建立国家机关公益损害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检察机关的调查措施、有关机关的配合义务以及赔偿金的管理使用要求,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规范开展,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深化平安江苏建设提供支持保障。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强监督推动重大任务落实

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决策部署,上下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结合听取审议全省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和督办相关重点处理代表建议,聚焦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查找隐患,深入分析原因,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为全面提升我省本质安全水平提供法治保障。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开辟了道路,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听取审议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情况报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专题调研,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在发展乡村产业、补齐民生短板上取得过硬成果。听取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长三角水环境协同治理专题调研,持续发力美丽江苏建设。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督促净土保卫战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党中央下达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上下联动开展涉野生动物“一决定一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各地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加大对滥捕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打击力度。栗战书委员长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江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娄勤俭主任三次带队分别开展安全生产、野生动物保护、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有力推动重点问题解决。

助推经济回升向好。应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年中听取审议吴政隆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上半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省人大各代表小组召集人等共88名代表应邀列席会议、参加审议,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向全省人民传递巩固拓展经济长期向好的信心决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夺取“大战大考”优异成绩凝聚共识和力量。听取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审议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报告,督促政府部门强化组织协调和推进力度,更好发挥监测指标和产业项目牵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为经济复苏和提质增效增强动力、增添活力。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以立法、监督“组合拳”方式,力促破解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江苏的核心竞争力。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报告,督促各有关方面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构筑发展新优势。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推进旅游强省建设情况报告,促进相关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取得更大实效。

推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作出制度化安排,推进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实时监督。密切关注财政平稳运行,听取审议2019年省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支持和促进政府更加有力有效落实国家政策要求,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确保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首次听取审议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支持和推动政府加强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促进民生改善。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听取审议省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对承担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促进办实办好民生事项,兑现对全省人民的承诺。着眼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听取审议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质量、加大救急救难力度,进一步织密民生安全网、社会安全网。检查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健全气象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新高考招生制度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推进法治建设。出台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督促法规实施主管机关依法履职,确保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听取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全省各级法院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加坚决有力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提出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协调机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4178件次,强化对交办信访件处理跟踪监督,促进解决合理合法诉求。

四、优服务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把加强“两个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和实效。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付审议的24件代表议案,其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发展中医药、支持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法规,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办理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互动,662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9%。健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省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机制,娄勤俭主任、吴政隆省长分别带头督办、领办关于安全生产的代表建议,带动9项32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办出实效。表彰激励先进典型,评选出32件优秀代表建议和12家先进承办单位,促进更好实现建议和办理“两个高质量”。对本届以来397件答复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其中303件已经办理完毕。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机制,坚持常委会主任定期接待代表、到基层必访代表、专工委对口联系专业组代表等制度,形成联系代表常态化。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共邀请16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每次会前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升常委会工作水平。

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支持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多个平台,参加接待人民群众和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直接听取基层诉求和群众心声。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视察和调研活动,重点围绕就业创业、产业升级、教育改革、环境保护和公正司法等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汇聚民意民智,代表所提意见建议通过《代表之声》等途径,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支持江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组织代表围绕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

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代表思想理论武装,组织代表参加理论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履职政治站位和能力水平。依托代表履职服务App,督促各有关方面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升级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和议案建议办理系统,健全人大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推动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近半数代表已完成述职。在学习强国、江苏人大发布等宣传平台推出“百位人大代表话小康”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展示代表履职风采。

一年来,我们注重加强常委会规范化建设。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人大履职需要,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制度化举办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将调查研究作为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基础,明确任务、有序开展,并扎实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认真执行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带头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穿履职全过程。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常委会会议出席率保持在96%以上。

一年来,我们注重创新推动重点工作开展。构建立法工作新机制,沪苏浙人大首次同步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决定,通过地方立法协同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挂钩联系法规项目制度和重要法规审议前解读制度,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了解法规制定的背景意义、制度设计和重点问题,提高审议质量。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出台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并首次开展工作评议,取得较好效果;改进审议意见交办方式,将土壤污染防治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连同问题清单,与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现场交办、面对面反馈,补强监督链条。推进代表工作新发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现信息化管理,确保交办及时、全程可视、督办考核到位;出台意见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更好发挥基层人大和代表作用。

一年来,我们注重提高地方人大履职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尤其是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个意见,为一体推进全省人大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建立并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全面推进机关建设。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发挥主流媒体人大专栏作用,建好人大网站、杂志和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去年我省3件新闻作品获得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发挥研究会作用,深化人大工作和理论研究。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指导下,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有的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不够强,立法质量还需提高;监督工作的机制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监督工作统筹协调不够好,跟踪问效力度还需加大;代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有的保障制度和举措落得不够实,服务代表依法履职还需强化;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方面和环节的工作效率不够高,机关自身建设还需不断深化。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2021年主要任务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擘画了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苏视察,赋予我们“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新的重大使命,为江苏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以更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监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以更实工作举措动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实践,努力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征程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人大应有贡献。

站在新征程的起点上,我们更加深切认识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战胜一切风险挑战的根本保证,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们更加深切认识到,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是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的关键所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我们也更加深切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务更加严实之功、求更高质量之效,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重点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进展。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在提高质量和效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眼全局、把握需求,急用先行、提高质效。聚焦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今年拟安排16件正式项目,17件预备项目,涉及就业促进、教育卫生、中小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在做精做优的基础上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注重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强化对立法选题的统筹协调,改进对法规起草的组织领导,落实法规审议、修改情况沟通协调机制,把好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夯实立法民意基础。加大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省市立法工作上下衔接、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良性互动。

依法正确开展监督,重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重点任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监督。今年拟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安排听取审议30个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渔业法3项执法检查,开展发展数字经济、建设养老服务体系2项专题询问,开展乡村振兴、民生实事2项工作评议。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用好用足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以重点问题之解决收带动全局之功效。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寓支持于监督中,共同致力于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积极推进监督工作联动协作,纵向聚焦重大事项开展省市县人大监督联动,横向围绕共性问题加强长三角区域人大监督协作,提升监督工作整体实效。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重在完善落实服务机制和保障措施。坚持“代表机关”定位,以优质服务体现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以有效保障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和主题实践活动,依托人大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将“两个联系”中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回应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向代表作出反馈,做到联系更紧、互动更深、效果更好。推行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各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并注重将办理工作与人大立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宣传,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按照省委要求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修改选举实施细则,审议通过相关决定,履行工作指导责任,共同完成好换届选举任务。

各位代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对创造性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务实奋进,合力谱写新征程上江苏人大工作走在前列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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