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人大网 > 权威发布 > 工作计划 > 正文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01-28 16:00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届人大工作的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着力打造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江苏样板,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的一年,要把年度工作与整届工作统筹起来,把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统一起来,既勇于担当又善于作为,既思进求进又重效求效,在加强改进中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固长补短中实现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拟安排20件正式项目、20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继续审议6件法规,涉及科技进步、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以更好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拟围绕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现代服务业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听取审议23个报告,开展种子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物业管理条例等7项执法检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长江保护2次专题询问,继续组织开展好民生实事工作评议,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优选议题,拟围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等方面作出14项决议决定,将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坚持依靠代表、联系代表、服务代表,丰富“两个联系”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开展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全面完成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努力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提高立法供给质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加快经济领域立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立法修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落实上位法要求,修改招标投标条例,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健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制定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提升对台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苏台两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修改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切实保障港澳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苏港澳深度交流与合作。审议通过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发展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2.突出民生保障立法。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医疗保障条例,推动建设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公民享有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制定基层卫生条例,统筹完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修改养老服务条例,鼓励发展养老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动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集中修改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法规,保障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我省贯彻实施。审议通过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精神卫生条例,满足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安全的多样化需求。

3.深化社会治理立法。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修改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条例,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以法治化方式推动解决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制定集体协商条例,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引领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集中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健全人大工作制度,提升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审议通过行政程序条例,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4.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力有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与长江流域相关省市协同推进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健全长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源头防范、标本兼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建设清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修改水库管理条例,依法加强水库管理与保护,维护水库生态环境。审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洪泽湖保护条例,健全生态保护法规体系。

5.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找准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强化自主起草法规草案工作,加大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工作力度,密切与各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6.丰富立法形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改进立法调研,推进立法协商,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与服务基地作用,使立法工作广集民智、体现民意,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

7.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深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强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压实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定期通报报备情况,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二、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定有效落实

8.助力经济平稳运行。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听取审议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支持政府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听取审议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和发展情况报告,促进加快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建设国内领先的现代服务业高地。听取审议全省休闲农业发展情况报告,推进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听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成效。开展种子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推进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农业园区梯次发展。围绕服务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指导,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9.促进财政工作和国资管理提质增效。听取审议省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听取审议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国有资产质效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0.保障人民福祉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上下联动听取审议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持续开展工作评议,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不断优化、扎实开展,更大力度解决“一老一小”、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强化家庭教育各方责任,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开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决定执法检查,督促沿线城市切实扛起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责任担当,把大运河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解决安全责任落实难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11.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听取审议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各有关方面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更大力气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听取审议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意见、方案有序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听取审议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报告,推动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整体协同治理,努力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开展长江保护法和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结合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大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持续解决“重化围江”问题,不断提升长江生态环境质量。

12.推动社会治理依法有效开展。听取审议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情况报告,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听取审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报告,督促公安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建设人民满意警察队伍。听取审议海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法院充分发挥涉外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检察机关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公信力。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规有效实施,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宜居需求。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和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等民族地区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对口支援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3.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充分发挥各种法定监督形式的特点优势,强化监督协同,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叠加集成效应。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延伸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解决不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

三、强化依法决定时效,更好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14.围绕计划、预算执行与调整等重要方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着眼有效发挥计划、预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引领和政策调控作用,结合听取审议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分别作出决议,促进政府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更好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听取审议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省级预算调整报告作出决议,推动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债券项目结构,提升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健全完善人大对经济工作监督的程序、内容、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更好发挥预算审查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重要作用。

15.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着眼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人才支撑,作出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优化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聚焦“高精尖缺”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级各类人才,合力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作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定,督促有关方面严守耕地红线,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高标准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吨粮田”,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价格稳定、供给安全。作出授予部分有突出贡献的国际友好人士“江苏省荣誉居民”称号的决定,激励更多国际友好人士为江苏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作出贡献。

16.把握加强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重点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着眼构筑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出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决定,推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等方面能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决定,推动深化教育改革,认真做好“双减”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7.紧扣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领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着眼推动依法科学精准治理生态环境,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听取审议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决定,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更好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听取审议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报告作出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的决议,推动建立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监督体系,强化规划权威,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18.完善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紧扣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将决定权与立法权、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健全多层面的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落实“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工作的书面报告制度,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四、提升代表工作绩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9.推进常委会联系代表常态化、机制化。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完善各专工委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建立向主任会议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工作情况制度,推动代表深度参与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增强联系实效。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服务工作,健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实现基层一线代表在任期内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

20.深化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支持代表加强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积极参加市县人大组织的主题实践活动,就近联系、接待人民群众。加强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指导基层建好代表活动“家、站、点”,引导用好代表联系群众线上平台,广泛听取人民呼声。完善代表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发挥《代表之声》“民意直通车”作用,及时反映代表意见建议,推动实际问题有效解决。

21.增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效果。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和常委会重点任务,谋划确定代表调研视察活动主题,提高代表小组、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化程度,扩大代表参与度,推动调研视察成果转化,提升代表活动实际成效。拓展代表活动形式,开展上下联动调研。根据长三角区域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组织代表联合开展调研视察、提出议案建议,协同督办共性议题,推动解决共性问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认真组织江苏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22.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引导和协助代表着眼事关大局、攸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优化选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议案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机制,将议案办理同立法、监督、决定工作有机结合,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及时精准交办代表建议,既重视办理结果,也重视办理过程,不断提高建议办成率、代表满意率。健全常委会领导同志牵头重点督办、各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多层次建议督办机制。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力求每件代表建议都得到满意答复。

23.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引导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监督。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实现本届任期内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24.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落实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情况制度,定期向代表发送相关资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时间保障、待遇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升级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代表建议处理系统,以现代技术手段提升服务代表履职效能。认真总结推广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经验做法,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代表工作,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25.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关于做好我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对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协助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依法增加省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26.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和完善各项程序,认真组织好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增强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宪法理念。

五、努力取得自身建设新成效,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27.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8.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的实际成效。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以及全国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学深悟透、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制度化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和形势报告会,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9.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协助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调研,把贯彻落实不断引向深入。

30.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相互融合。推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31.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行各项职权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基础,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围绕牵头课题和分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编制智慧人大规划,扎实推进“数字人大”建设。着力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效能建设,严标准、重质量、求效率,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32.做好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工作研究和理论阐释,开展交流研讨和成果评比,发挥理论研究对实际工作的引领作用。加强理论研究会建设,密切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为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提供智力支持。认真总结回顾本届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江苏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强化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和人大微信公众号,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3.深化人大工作联系和交流。健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在重要议题衔接、重点工作联动、重大事项协调等方面主动对接配合。加强长三角人大工作协同协作,深化合作议题、创新协作方式,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发挥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作用,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省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交流新路径,积极宣介江苏发展成就经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服务国家整体外交大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