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人大网 > 权威发布 > 工作计划 > 正文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2-01-28 16:10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按照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统筹安排2022年监督工作。一要坚持依法监督。以宪法为遵循、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履行监督职权。二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与精准性。三要创新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形式,优化监督流程,延伸监督链条,打造监督闭环,强化监督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四要提升监督质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6.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

7.听取省政府关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8.调研服务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情况。

9.调研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

二、加强财政国资监督,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和国资管理提质增效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1年省级决算。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8.调研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9.调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三、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监督,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美丽江苏建设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上下联动)

四、加强民生工作监督,促进民生保障水平提升和社会事业发展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上下联动)

2.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6.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五、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监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海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等民族地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此外,加强对新制定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2019年制定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要求法规实施主管部门提交法规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监督,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每半年提交一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书面报告,印发主任会议。

2022年监督项目审议时间安排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