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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2022-01-28 16:15  来源:江苏人大网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及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按照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统筹安排2022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一要优选重大事项议题。紧跟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把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找准着力点、给合点,将决定权与立法权、监督权有机结合、叠加集成,形成合力,在依法行使决定权中更好体现政治站位、顺应人民意愿、展现人大作为。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健全多层面的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沟通协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要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建立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和通报机制,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过程更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四要保证决议决定贯彻实施。及时对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必要时将有关决议决定上升为法规制度或列入监督议题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今年拟围绕以下议题作出决议决定:

1.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作出决议。

2.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3.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作出决议。

4.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5.作出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6.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决定。

7.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报告作出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的决议。

8.作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定。

9.作出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10.作出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

11.作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决定。

12.作出授予国际友好人士“江苏省荣誉居民”称号的决定。

13.作出关于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14.作出关于全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2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审议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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