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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休闲农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12-14 10:12  来源:江苏人大网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农业农村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省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于11月24日下午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省政府的报告表示赞成,对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休闲农业发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休闲农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之一,持续强化规划引领、精品打造、融合发展、创新创意、宣传推介、政策支持,休闲农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休闲农业项目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较为普遍;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域项目升级、农民创业;行业发展水平与浙江比还有差距,监管审批制度还有待优化;产业发展用地难,吸引资本下乡办法不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不够,行业资质管理和标准评价相关制度还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大家在审议时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统筹规划。夯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协调跨界融合,加强项目评估,避免同质化。一是强化工作推进。把休闲农业发展摆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位置,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推进产业规划、项目建设、规范管理等工作的制度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深化部门协作。统筹各部门行政资源,推动休闲农业与传统文化开发、科技成果展示、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健康养老基地建设、农产品电商培育等协同发展。三是加强规划衔接。引导地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为休闲农业留足发展空间。指导市县结合省级乡村产业、文化和旅游等专项规划编制,科学分析市场需求,因地制宜编制市域县域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加大市县休闲农业项目引导力度,对重大项目开展规划评估,避免重复建设、项目雷同。

二、强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加大休闲农业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资,为村民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办休闲农业项目创造良好环境。一方面,要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推动休闲农业示范区、示范点建设与星级旅游景区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镇村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同步进行,发挥财政资金叠加效应,提升相关村组、项目的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休闲农业集聚区进一步做强做大,改造提升休闲农业精品村道路、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游客中心、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等,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探索农家乐、民宿集中区统一配套消防安全设施的形式,减轻经营主体一次性投资负担。

三、拓宽融合路径。坚持农业产业在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基础地位,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以特色农业产业为依托,加快产业融合步伐,丰富联合经营形式。一是挖掘乡土文化内涵。注重乡村文化资源的市场化挖掘、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戏曲、农耕、捕鱼、趣味运动、民间技艺等民俗文化。提升乡村节庆活动策划水平,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乡村集市、乡村庙会,提高游客参与度、体验感。二是加强产业融合互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在做大、做强、做优一产的基础上,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农产品品牌,丰富农事体验活动形式,发挥二三产业延伸带动作用,提升休闲农业综合效益。三是促进各类主体联合。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推动相关企业带动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管理、民俗表演、旅游服务,帮助农民通过生产文创纪念品、直销农副产品、承包休闲娱乐设施等方式共享休闲农业发展收益。

四、推动提档升级。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培育区域示范典型,进一步促进下乡消费、促进产业升级。一是加快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休闲农庄、观光农园、乡村民宿等行业标准体系。加大行业协会支持指导力度,提升行业规范管理水平。二是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将发展休闲农业相关的产品销售、餐饮住宿、农产品加工、文化创意等技能作为培训重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加大行业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指导,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集聚区,持续加大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力度,打造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品牌。

五、完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深化城乡融合过程中,引导更多发展资源投向休闲农业,充分激发休闲农业发展活力。一是完善扶持政策。把握休闲农业发展趋势,总结有益经验,加强问题研究,出台配套制度措施。推动环保、消防安全、渔业等部门优化相关许可制度和监管举措。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民宿纳入党政机关定点接待宾馆、会议定点场所名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到休闲农业园区景点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团建等活动。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相关政策落实的督查考核,加大休闲旅游项目“点状”供地示范力度,探索市内统筹的办法解决休闲农业项目用地难的问题。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对社会资本发展休闲农业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休闲农业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开展立法研究。围绕休闲农业发展用地保障、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借鉴相关立法经验,适时启动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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