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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苏省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08-19 09:39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江苏省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江苏省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3年以来,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较好完成了2023年省级预算,实现了2024年上半年财政平稳运行。省审计厅依法履职,精准揭示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对健全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地区,对审计查出问题压实责任、抓好整改,并在2025年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和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不断增强财政支撑功能,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持续优化财政政策供给,深挖财政政策潜力,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债券资金作用,支持保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各项惠企利民政策举措,助力企业纾困稳岗,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持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强化对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各类资源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做好收入组织工作,支持地方培育拓展税源财源,增强“造血”能力。严格落实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集中财力办好民生实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三、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科学划分并动态调整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范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精准性。增强预算约束力,健全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着力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

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债务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通过政府融资平台违法违规举债,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做好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推动解决基层财政困难,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完善社保基金多渠道筹措机制,积极推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确保安全可持续运行。

五、着力强化审计监督,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审计部门要发挥“经济体检”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战略落实、重大政策实施、重大投资项目推进等的审计监督,充分揭示影响发展和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推动审计成果高效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力度,做到整改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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