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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2018年1月)
2018-01-24 16:21

  ——2018年1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广忠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关于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8年初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依法搞好这次省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调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选举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08名。为依法认真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去年9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全省13个设区市、解放军驻江苏部队和省直单位的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为625名、30名和153名。根据决定要求,全省13个设区市和解放军驻江苏部队,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军人代表大会,依法选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8名。

  这次省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形势下进行的。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省人大代表,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因此,各有关方面对选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始终做到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确保这项工作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为了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在选举之前,各有关方面按照统一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协商、严格考察审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代表候选人人选。在大会选举中,各选举单位坚持政党、团体联合提出的候选人人数和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的规定,平等对待政党、团体联合提出的候选人和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交全体代表充分酝酿、讨论,然后依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且做到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最后,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本选举单位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这次新选出的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较好地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总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在选出的代表中,党政干部304名,占37.6%,其中:党委系统的68名,占8.4%;人大系统的51名,占6.3%;政府系统的138名,占17.1%;政协系统的9名,占1.1;公检法系统的32名,占4.0%;人民团体工作人员6名,占0.7%。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51名,占6.3%;非国有企业负责人103名,占12.7%。工人50名,占6.2%;农民59名(其中农民工代表7名),占7.3%。专业技术人员185名,占22.9%,其中:教育工作者77名,占9.5%;科技工作者48名,占5.9;文化体育工作者24名,占3.0%;卫生工作者32名,占4.0%;金融业工作者4名,占0.5%。解放军和武警38名,占4.7%。其他18名,占2.2%。代表中,非中共党员代表212名,占26.2%;妇女代表190名,占23.5%;少数民族代表14名,占1.7%,其中:蒙古族1名,回族3名,苗族1名,彝族1名,壮族1名,朝鲜族1名,满族3名,畲族1名,纳西族1名,仡佬族1名;连任的代表239名,占29.6%。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是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性人物,他们被选为省人大代表,对于更好地推进省人大“两个机关”建设,以新时代新作为谱写江苏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各选举单位选举结果的报告,对新当选的808名代表资格认真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新当选的808名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和代表选举的方法、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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