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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三多三少”成为人大履职见效的障碍
2021-08-16 10:10  来源:如东县人大  作者:韩亚莉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议案,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各级人大、人大代表的政治责任和履职行权要求。审议发言质量是体现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志,直接影响着人大监督水平和监督效力;高质量的审议发言是践行全过程民主、彰显制度优势的重要环节。故此,笔者认为,应避开以下“三多三少”。

“官员”代表发言多,“普通”代表发言少。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本级人大代表,而人大代表作为我国各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为民发声的,在行使职权上是平等的,无级别和身份上的区别。然而,目前常委会审议发言时却常呈现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官员”代表唱主角、企业代表“讲故事”、“老面孔”频频刷脸的现象。基层一线的普通代表发言甚少,偶尔发言也大多只言片语,有的甚至谈不上发言。政治身份的差距造成审议发言频次的差距,影响会议审议质量和监督成效。

“一团和气”多,“一针见血”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因此在议审议发言时要直面问题、“一针见血”,坚决防止蜻蜓点水、“一团和气”。监督是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效方式,是替人民用好权的有效手段。如果会议审议长期存在“赞歌多,批评少”的现象,则有违人大审议的宗旨,削弱了召开常委会的意义,也势必影响着“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工作的整改落实和人大监督支持的工作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胸怀“国之大者”,明确自身职责,践行初心和使命,增强为民代言的责任感,切实把解民忧、惠民生、护民权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期盼充分反映到会议中来。

宏观指导多,针对性建议意见少。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以及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必须紧紧围绕会议议题,深入调查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说实话、出实招。审议发言应在熟悉法律法规、政策条文的基础上,关注老百姓的“急难愁盼”,以“解剖麻雀”的方式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棋高一着。杜绝不着边际、泛泛而谈、对推进工作缺乏指导的号召性和原则性建议,不能让被审议单位无所适从、无从下手。

总之,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检验着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体现着代表的责任和担当。提高审议发言质量要务必避开以上“三多三少”,不要让其成为人大履职见效的障碍。同时,每一位组成人员都要多一些“有备而来”,少一些“有感而发”,这既是制度的要求,也是民意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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