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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个维度” 提升监督质效:浅议街道人大工作要务
2022-03-08 08:30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人大  作者:谷琳琳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也多次强调,各级人大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面对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笔者认为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必须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聚焦“五个维度”,在精选议题、改进作风、整合资源、能力提升等方面多管齐下,切实解决监督什么、怎样监督、靠谁监督这些关键问题,才能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人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服务大局,保障发展有“高度”

人大监督的内容面广量大,监督议题不在于多,而在于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保持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向。要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做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心在哪里,监督的重点就指向哪里,对重点工作实施靶向监督,实现由注重面上监督向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转变。

推动决策部署落实。切实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贯穿于人大行权履职的全过程,找准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以人大监督的实际成效确保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在地方落实落细,保证各项重大战略实施不走样。

推进全面高质量发展。突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监督,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在推动产业强区、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加快老城更新焕新、持续优化环境质量等重大议题上选好题、定准位,精准发力、持续监督,适时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敦促政府解决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有力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拓展城乡建设空间,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格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彰显人大力量。

履职为民,关注民生有“温度”

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既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具体要求,也是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街道层面必须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人大监督具体工作中。

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的根本出发点,努力做到监督职权为民所用、监督重点贴近民生、监督成效改善民生,使人大工作与民生需求有机契合、紧密对接,把人大监督的实效真正体现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要从百姓视角查找民生“痛点”“堵点”,紧紧盯住那些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呼声强烈的教育、医疗、住房、食药、环保、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手段,推动解决百姓最关心最忧心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维护公正司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人大工作的职责和使命,要以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一府两院一委”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其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整改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相对人合法权益。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执行难”等问题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行为,保证司法权力依法运行,维护司法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真查实纠,持续问效有“硬度”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树立监督工作权威,关键是人大要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坚决纠正监督工作中的“粗、宽、松、软”等情况,要不忘初心、秉持公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敢于动真碰硬,推动制约工作发展、影响法律实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大监督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起来。

坚持过细监督。人大的性质、地位决定了人大监督更需挑刺、较真,要善用“放大镜”“探照灯”查找问题,由粗放型监督向精细化监督转变,增强监督的“深度”。要延伸监督触角,切实改变坐在车里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的漂浮作风,扑下身子,到基层一线、到群众中去听取呼声;要消除监督盲点,杜绝事先安排路线,坚持随机抽取、解剖麻雀,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实际情况;要丰富监督手段,既要听取汇报、查找资料,又要实地考察、同步暗访,看窗口更看角落,不为“盆景”遮望眼,透过“全景”查真情。只有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才能做到心中有底数、讲话有底气,形成的监督建议才会言之有据、精准到位。

突出全程监督。当前人大监督多为末端监督,事后纠偏。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环环相扣,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增强监督的“跨度”。人大监督的目的是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科学,重要问题解决合理,全程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潜在问题,防微杜渐,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降低行政风险。事前要主动介入,在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立项前,及早关注,集思广益,避免决策失误;事中要积极参与,全方位了解把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建言献策,提醒纠偏;事后要跟进检查,通过开展视察与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工作改进。

善于跟踪监督。抓跟踪问效和整改落实是人大开展监督活动的终极目标,要有钉钉子精神,坚持反复监督,由一次性监督向融入式监督转变,增强监督的“韧度”。要善打“持久战”,把审议意见的落实作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建立督办落实制度,改“一审了之”为“重审再审”,抓住问题,连续跟踪,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形成闭环,一抓到底。对一些“老大难”问题,尤其是解决不力或在限期内要求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加大监督密度和频度,多搞“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持之以恒监督,久久为功用力,不达目的不收兵。

强化刚性监督。人大监督要具备“亮剑”精神,切实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增强监督的“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每年抽取部分事项开展办理落实情况评估,对执行不力的责成重新办理,对“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适当采取询问、质询等手段,必要时依法启用罢免、撤职等刚性手段倒逼问题解决。要健全问责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责成依法整改,并追究法律责任;探索把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结合起来,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落实监督意见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满意率较低的建议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有效增强人大监督震慑力。

拓展渠道,整合资源有“力度”

针对当前监督力量分散、专业性不强的问题,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要善于“借力”,充分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和力量,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群众社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委专责监督有效贯通衔接,汇聚合力,优势互补,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各方监督力量共同发力的监督格局,实现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

密切联系群众。人大代表的根基在基层,只有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充分依靠群众的“火眼金睛”“源头活水”,才能找准基层监督的重点。要将“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站”打造成代表联系选民、服务群众的履职平台,组织代表扎根选区联系选民,变群众上访为代表下访,架起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连心桥”,营造出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代表们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沟通,把群众的诉求问明白,把发展的堵点查清楚,形成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通过“点对点”跟踪督办得以有效解决,代表履职监督的精准度可以大大提高。

代表联组履职。人大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抓手。针对代表在闭会期间与职能部门联系不紧密、知情知政程度不深的问题,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或代表小组可以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以及地区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其他代表小组联组活动,对区有关部门开展定点定向视察,推动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深度参与全区重点工作,为发挥代表履职监督作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通过区街两级上下、左右联动,代表们联组视察找症结、多方集智提建议、跟踪督办促发展,能够促进被视察、检查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质量。

委员联动视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参政议政的主体,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和关注的重点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街道人大和政协工作机构建立联动机制,针对共同关注的课题开展联动视察,可以将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有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尤其是委员中专业人才众多,联动视察中激发委员的聪明才智,加强沟通交流、碰撞思想火花,有利于发现问题并形成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代表委员联动视察对重要关注问题的共同呼声,各承办职能部门也能够集中力量办理、一次性答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有效性显著提升。

纪检联合督查。纪委监委的专责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覆盖面广、威慑力强,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可以探索建立与纪工委联合监督的协调贯通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制监督与纪委专责监督的协同作用,在监督内容和方式上求同存异、同向发力,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构筑起强有力的监督合力。通过联合开展对重点工程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等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以民声为准绳,以效能为目标,采用现场督办、专项监督、民主评议等手段,倒逼各部门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注入强劲动力,有效破解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监督刚性不足的困局。

固本强基,参政履职有“效度”

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工作机构是人大监督的主体,长期以来人大监督能力建设滞后于使命要求成为制约人大监督实效的突出瓶颈。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和工作机构的履职能力,是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

优化代表结构。把好代表进口关,利用换届选举契机,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优选候选人,全面落实“两升一降”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知识和年龄结构。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着重考察候选人的政治条件、文化条件和参政议政能力,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优秀人选,从法律和民意上确保选出的代表具有较高的履职素质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尤其是要注重将财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吸收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为基层人大监督能力的提升提供人才保障。

注重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抓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对人大代表进行业务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熟悉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程序及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和履职水平。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除了加强经济、法律等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外,还要更加突出代表责任和代表意识的教育,增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使他们能够以饱满的热忱投身监督工作。

强化激励考评。加大对代表的日常管理力度,严格考核,通过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年终考评等形式,强化代表为民代言、受民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打破代表资格“铁饭碗”,给履职能力低下、不作为的代表加压,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淘汰不称职的代表,保障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塑专业功底扎实、理论水平较高、履职经验丰富的“领头雁”,在履职保障、创先争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代表们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努力营造尽心尽责为民代言的浓厚氛围。

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化、知识层次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干部队伍,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水平等方面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相适应。要从街道开展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调整、充实人大工作机构,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健全机构设置,在街道党政办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充分发挥人大工作机构的参谋服务作用,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当前,改革发展和复兴之路已迈入新的历程,在新的形势下,人大工作要乘势而上、再度发力,关键在于要抱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严于监督,维护好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保障大局、监督为民、服务发展、推动法治、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好人大应有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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