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人大网 > 人大论坛 > 工作探讨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2022-03-04 08:58  来源:滨海县人大  作者:李华

近年来基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呈稳步上升趋势,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是基层法律援助面临着法律服务资源不足,不能满足群众需求;行政机构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与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不相称;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等困难,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

《法律援助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法律援助制度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1.地方人大保障法律实施。《法律援助法》出台后紧接着就是贯彻实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行政、司法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以及开展援助服务工作成效的监督,在法律实施的一定阶段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援助法》得以有效实施。人大代表中的法律从业人员要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代表履职的内容。

2.地方政府要给予充分保障。《法律援助法》将《法律援助条例》中的政府责任上升为国家责任,但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要求并没有降低,地方政府要在机构、人力、财力等方面为法律援助制度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充分的支持和保障,重视并强化社会参与机制的完善。

3.法律援助机构严格执法。法律援助机构是具体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对资金使用、办案质量、承办人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围绕群众的法律诉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确保人人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

4.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法律援助法》的制定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公检法部门要针对援助工作的新变化,做好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法的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障公民在司法领域,特别是刑事司法领域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真正保护群众的自由和权利。

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

随着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和案件补贴标准的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支出必然会持续的增长,当前的经费保障缺乏有效的同步增长机制,致使法律援助工作举步维艰,因此构建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显得日益重要。

1.财政支持依然是主体。地方政府要在现有的经费保障基础上,建立与法律援助案件增长相适应的增长机制,使法律援助经费与社会需求保持在一个正向相关的稳定增长关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为建立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2.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途径。法律援助工作是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在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出了制度性的保障,应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资金和服务资源的提供上发挥有效补充作用,增强法律援助服务的社会参与度,包括设立法律援助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经费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非常明显的助推作用,能够促进法律援助的健康发展。

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基础建设

全面夯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基础、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推动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水平、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水平、监督管理水平以及社会效果的进一步提升。

1.加大基础保障。优化基层援助服务环境,在基层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专柜,专人负责,强化便民利民设施等基础建设,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的网络建设,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的应有功能,统筹司法服务资源,特别是向农村地区下沉。

2.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12348法律服务综合平台的应用,全面应用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管、案件质量网上评估,对法律援助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重点分析法律问题的突出爆发点,困难群众的司法诉求趋向等,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指向性。

3.强化工作基础建设。法律援助工作涉及面广,单靠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独木难支,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机构、编制、经费等基础性问题。增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全流程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发展。

4.提升社会影响力。纳入普法宣传规划,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力,以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例以案说法,树立全社会重视法律援助的良好导向。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发挥志愿者的补充作用,弥补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不足,最大程度的体现《法律援助法》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

加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1.提升法律援助机构监管能力。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力量的充实,增加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数量,将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法学背景、办案经验等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监管队伍中,有足够的人力从事监管工作,同时对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2.合理配置律师资源。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议设区市政府根据律师资源和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筹调配律师资源,鼓励律师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采取对口支援、志愿服务等方式提高区县服务能力,在一定区域内打破资源割裂和不匹配,解决法律供给的地区不平衡。

3.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扶持培养力度。政府要承担起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责,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扶持和培养,将他们充实到乡镇法律服务机构中,尽管其专业性与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无法相比,但是他们具有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实践经验,熟悉基层情况,只要进行专业的法律培训,就可以成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力量,通过行政手段来增强农村法律服务提供能力,解决城乡司法资源分配不均衡带来的农村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