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人大网 > 人大论坛 > 工作探讨 > 正文
民生实事项目不能“一决了之”
2022-05-11 17:35  来源:宜兴市人大  作者:陆文君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的创新之举。但在具体实践中,要坚决避免“重票决、轻监督”的“一决了之”现象,真正把民意贯穿项目建设始终,让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实践。

一是要坚持跟踪督查。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做好后续的督查。要紧盯每个项目不放,成立由3~5名代表组成的项目督查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台账,召开管理部门、施工方、监理方、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在质量、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完善。

二是要坚持第三方评估。民生实事项目,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不能有半点疏忽和马虎。可以通过聘请第三方开展评估,拿出真实过硬的数据,提出权威的意见建议,督促项目质量的不断提升,使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成为优质工程、“百年工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是要坚持群众评议。“群众是阅卷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民生实事项目评判的标准。通过问卷调查或集中评议的方式,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民情民意,以科学评估助推项目更高水平建设。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