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省委 | 省政府 | 省政协
    江苏人大网 > 人大论坛 > 工作探讨 > 正文
“四个加法”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监督
2024-06-27 09:33  报送单位:扬州市-邗江区  作者:祁靖

加强对代表履职监督,规范履职行为,既能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又适应新时代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新内容,努力构建常态化、系统化、更优化、规范化的履职监督新模式。

自觉+自律,绷紧“思想之弦”,实现代表监督管理常态化。一方面,强化代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让人大代表深刻理解自己权利来源,切实增强代表履职的社会责任感,督促代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忠诚于人民、践行于法律、履职于实践。另一方面,强化选民自觉参与监督的意识。切实加强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选民的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让选民真正认识到只有行使好对代表的监督权,双方的利益和意志才能得到共同体现。

高度+深度,拓宽“管理之路”,推进代表监督工作系统化。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在思想认识上有高度,更要在工作落点上有深度,科学、系统地加以推进和落实。政治站位要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和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厘清法定监督主体和监督方式,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发挥代表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积极作用。工作落点要实。在依法的前提下,本着方便代表履职、方便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便于管理、方便工作人员操作的思路,合理设计监督管理制度、细化监督管理措施、优化监督管理环节。兼顾公平性,既要看代表是否按要求参加活动,也要看其履职能力水平如何,既要看代表是否发挥自身岗位优势为群众做实事,也要看代表是否能够真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提出高质量建议。

严管+厚爱,筑牢“监督之墙”,促进代表履职环境更优化。严管即完善日常管理,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述职评议机制,加大履职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督促提醒代表增强履行法定职务的主动性和务实性。进一步完善群众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为选民的监督搭建桥梁纽带。厚爱即优化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让代表知情知政,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大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设,放大人大公园、区级代表之家和专业代表组、行业人大代表活动室的带动效应,实现代表从能服务、能履职向服务好、履职好转变。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在乡镇(街道)层面,着重推动人大工作和活动经费统一纳入年度预算,解决好“有钱用”的问题;在市县层面,着重研究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使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怎么花”的问题。以提高代表建议落实解决率为目标,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建议办理的评价机制、公开机制和跨年度衔接机制,集中精力督办好重点建议和“反复提”建议。

约束+激励,织密“制度之网”,加快代表监督机制规范化。一方面,多管齐下,形成以选民监督为主、其他监督方式密切配合的代表履职监督格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好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分批次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提高代表履职的主动性、规范性、质效性。建立实施代表履职考评制度,对大会期间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和闭会期间参加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参与立法和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等情况综合评分,考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激励机制,刺激和促使代表履职。培树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多为代表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引导代表以最大的热情尽职尽责。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