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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加强政治建设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书写精彩华章
2022-11-08 15:00  来源:人民与权力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任务,就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也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政治方向把准、政治领导有力、政治立场站稳,人大履职才能立好标、筑牢魂、扎住根。今年以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市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系统推进人大政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出台《政治建设统领“四项职权”十八条》,部署开展“代表小组建支部、党旗引领迈新步”活动,建强用好政治建设工作室,使之成为加强人大政治建设的主阵地。经过半年多的实践探索,党组确立了“任免讲政治、监督讲规矩、立法重实效、决定重民生”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政治建设贯穿到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任免讲政治、对人要宽”。宽一点有利于保证党委意图顺利实现,有利于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我们理解,人大对党委推荐的干部进行选举、投票和任命,体现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旗帜鲜明地加以落实。党组班子认为,人大任免要尽量从宽,让干部充满信心去干好工作,满怀期待去为人民服务。为此,党组在每次开展选举和任免工作之前,先一步召开常委会委员政治建设座谈会,主要落实两点:一是做到“开诚布公”。事先把党委人事意图讲清楚,把拟任命干部的基本情况讲明白,不让常委“稀里糊涂”投票,“不明就里”行权。二是讲清“权力为公”。引导委员深刻认识投票权是公权而不是私权,每一票都要出于公心,都应该从全市的大局出发,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不能从任何个人目的和私人矛盾出发。政治建设座谈会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成效。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6名干部,有35人获得全票;6月,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5名同志全部满票,形成了市委放心、人民满意、社会赞誉的任免工作风气。

坚持“监督讲规矩、对事要严”。严一点折射的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体现的是宪法的权威和国徽的庄严。人大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监督,提高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既是宪法权威和人民权力的集中体现,也是人大机关站稳政治立场的具体表现。党组提出,对干部要“站起来看大河”,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确保党委意图顺利实现;但是对工作,就要“蹲下来挑沙子”,看细节、看落实、看群众满意度。我们认真抓好三项举措:一是把监督的环节提前,强化权威。在任命干部时,一手发放任命书,一手递交《任后监督八条》,明确告知人大监督的法律依据和重点内容,让干部知规知矩、心怀敬畏,脑中绷紧弦、手中慎用权。二是把监督的效力用足,勇于担当。为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选取发改委、工信局等10家政府部门,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稳住经济大盘”专项评议。我们成立5个评议工作组,走访100多家市场主体,围绕国务院“33条措施”“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和镇江市“纾困解难24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共梳理形成122项督办建议。邀请市长出席专项评议大会,现场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报告,并对部门负责同志开展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部门开展测评、打分、排名。三是把监督的制度健全,补齐链条。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省人大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运行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预算监督的决定》。

坚持“立法重实效、立用并举”。立法是为了用法,只有实用管用的法律才是良法,才能促进善治。我们理解,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这个规矩如果定得不好,就会砸掉人大的牌子,就会反复折腾,造成资源浪费。市人大常委会严把三个环节,加强立法实效:一是在选题上,高度强调人大主导。党组认为,地方立法应该面向全局,保护弱势群体,而不能为了局部利益、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因此在立法选题上,我们要求“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实而又实”。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江豚保护工作,与南京、马鞍山两地开展协同立法,以“小快灵”立法的方式,为保护“水中大熊猫”提供了法治护航。二是在审议上,充分依靠集体智慧。我们要求制定的法规草案提前30天以上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并交由21个立法联系点“找茬”“挑刺”,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集众智、汇众力、立良法。三是在执法检查上,全面进行回头看。我们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对镇江自获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16部法规,集中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和调研,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立好法更要用好法。

坚持“决定重民生、民呼我应”。群众想什么,人大就干什么,而且坚决干到底;群众盼什么,人大就推什么,而且坚决推到位。我们理解,老百姓的事情就是最大的事情,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定是聚焦民生关切来行使,推动解决老百姓最关注的事情。我们根据群众的呼声和愿望,组织开展“请代表监督、让人民满意”法检两院行活动,作出《关于深化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深化实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供支持。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有20多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比如,镇江新区某企业,原本是一家加工销售机械配件的家族式、小作坊企业,由于假冒注册商标被移送检察机关。在合规整改以后,申请注册了新型商标,完成了专利申报,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上半年销售额达到1283.6万元,同比增长225%。

(作者系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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